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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部关于向海外就业援助基金缴款的规定(佛历2569年)
泰文原题:กฎกระทรวงการส่งเงินเข้ากองทุนเพื่อช่วยเหลือคนหางานไปทำงานในต่างประเทศ พ.ศ. 2569
劳工部 (MOL) 于 2026-04-08 在泰国皇家公报刊登《劳工部关于向海外就业援助基金缴款的规定(佛历2569年)》(公报 ก 143/25),2026-04-09 起生效。当前状态:已刊公报。
发文机关
劳工部 (MOL)
公报
ก 143/25
刊登公报日
2026-04-08
生效日
2026-04-09
状态
已刊公报
法律层级
部令 · กฎ 层级
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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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该部令规定赴海外务工人员向海外就业援助基金缴款的费率为每人1000泰铢,外币缴款按缴款前一个工作日泰国央行公布的参考汇率折算。申请须以电子方式为主提交,无法电子办理时可到劳工部就业厅及相关府级就业办公室、泰国驻外使领馆等地点以现金或支票缴款。该部令自刊登次日起180天后施行,同时废止佛历2535年第11号部令。
正文要点
- 缴款标准为每人1000泰铢,外币按缴款前一个工作日央行参考汇率折算
- 须在出国前向就业厅厅长或其授权人提交申请并缴款
- 电子方式为主,无法电子办理时可到指定地点以现金或支票缴款
- 满5年权益期后60天内可续缴以再获5年权益
- 本规定自刊登次日起180天后施行
要点速览
- 是什么
- 劳工部关于向海外就业援助基金缴款的规定(佛历2569年)
- 发文机关
- 劳工部 (MOL)
- 公报
- ก 143/25
- 关键日期
- 刊登皇家公报 2026-04-08 / 生效 2026-04-09
- 当前状态
- 已刊公报
- 法律层级
- 部令 · กฎ 层级
- 所属领域
- 劳工用工
生命周期
2026-04-08
刊登皇家公报
2026-04-09
生效
泰文原文(官方):公报 ก 143/25 · https://ratchakitcha.soc.go.th/documents/108848.pdf
字段可信度:日期 官方原文核对 · 文号 官方原文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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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页:《劳工部关于向海外就业援助基金缴款的规定(佛历2569年)》中文摘要,政策脉络 · 泰国,https://www.thaipolicy.com/p/th-gaz-20260408-2569.html(泰文原文:https://ratchakitcha.soc.go.th/documents/1088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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