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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民航局第120号规定:关于公共机场运营安全检查的准则与方法(修订)
泰文原题:ข้อกำหนดของสำนักงานการบินพลเรือนแห่งประเทศไทย ฉบับที่ 120 ว่าด้วยหลักเกณฑ์และวิธีการในการตรวจค้นเพื่อการรักษาความปลอดภัยในการดำเนินงานสนามบินสาธารณะ แก้ไขเพิ่มเติม
民航局 (CAAT) 于 2026-03-10 在泰国皇家公报刊登《泰国民航局第120号规定:关于公共机场运营安全检查的准则与方法(修订)》(公报 ง พิเศษ 143/61),2026-03-11 起生效。当前状态:已刊公报。
发文机关
民航局 (CAAT)
公报
ง พิเศษ 143/61
刊登公报日
2026-03-10
生效日
2026-03-11
状态
已刊公报
法律层级
公告 · ประกาศ 层级
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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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该规定修订泰国民航局第113号规定,明确对托运行李的检查权限:检查人员怀疑托运行李中有可疑物品、爆炸物、违禁品或危险品时,有权开箱检查,发现上述物品可予以扣押并依法处理;机场运营方须对开箱检查过程录像并通知行李所有人。同时修订过渡条款,允许公共机场运营方继续使用手持金属探测器(HHMD)检查人员至2026年12月31日,仅限用作主要检查手段或对戴头巾者头部、穿厚底鞋者鞋部的特殊检查。规定自刊登次日起施行,但第3条修订的第5(15)条自2026年10月12日起施行。
正文要点
- 检查人员怀疑托运行李有可疑物品、爆炸物、违禁品或危险品时,有权开箱检查
- 发现上述物品可予以扣押且不归还,并依法处理
- 机场运营方须对开箱检查录像并通知行李所有人
- 公共机场可继续使用手持金属探测器(HHMD)至2026年12月31日
- HHMD仅限用作主要检查手段,或对戴头巾者头部、穿厚底鞋者鞋部作特殊检查
要点速览
- 是什么
- 泰国民航局第120号规定:关于公共机场运营安全检查的准则与方法(修订)
- 发文机关
- 民航局 (CAAT)
- 公报
- ง พิเศษ 143/61
- 关键日期
- 刊登皇家公报 2026-03-10 / 生效 2026-03-11
- 当前状态
- 已刊公报
- 法律层级
- 公告 · ประกาศ 层级
- 所属领域
- 海关贸易
生命周期
2026-03-10
刊登皇家公报
2026-03-11
生效
泰文原文(官方):公报 ง พิเศษ 143/61 · https://ratchakitcha.soc.go.th/documents/106935.pdf
字段可信度:日期 官方原文核对 · 文号 官方原文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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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页:《泰国民航局第120号规定:关于公共机场运营安全检查的准则与方法(修订)》中文摘要,政策脉络 · 泰国,https://www.thaipolicy.com/p/th-gaz-20260310-120.html(泰文原文:https://ratchakitcha.soc.go.th/documents/1069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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