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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大米产品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TO)农业协定承诺配额内享受关税缴纳权利证明书发放的规程(第2号)佛历2569年

泰文原题:ระเบียบกระทรวงพาณิชย์ ว่าด้วยการออกหนังสือรับรองแสดงการได้รับสิทธิชำระภาษีในโควตาตามพันธกรณีตามความตกลงการเกษตรภายใต้องค์การการค้าโลก (WTO) สำหรับสินค้าข้าว (ฉบับที่ 2) พ.ศ. 2569

商务部 (MOC) 于 2026-03-11 在泰国皇家公报刊登《商务部关于大米产品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TO)农业协定承诺配额内享受关税缴纳权利证明书发放的规程(第2号)佛历2569年》(公报 ง พิเศษ 143/62),2026-05-01 起生效。当前状态:已刊公报。

发文机关
商务部 (MOC)
公报
ง พิเศษ 143/62
刊登公报日
2026-03-11
生效日
2026-05-01
状态
已刊公报
法律层级
部令 · กฎ 层级
稳定性
3 / 5

中文摘要

本规程修订商务部佛历2563年大米WTO配额内关税权利证明书发放规程第2条(3)款,将每名申请人每期可申请的大米进口证明数量上限由原来的不超过1000公吨改为不超过300公吨。此前国家大米政策与管理委员会会议(1/2569次)已决议将上限设为每名每期不超过300公吨或每人每年不超过500公吨。本规程自佛历2569年5月1日起施行。

正文要点

  • 每名申请人每期申请大米进口关税权利证明上限由1000公吨降至300公吨
  • 国家大米政策与管理委员会决议上限为每名每期300公吨、每年500公吨
  • 规程自佛历2569年5月1日起施行
  • 适用于根据WTO农业协定大米配额申请进口证明的经营者

要点速览

是什么
商务部关于大米产品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TO)农业协定承诺配额内享受关税缴纳权利证明书发放的规程(第2号)佛历2569年
发文机关
商务部 (MOC)
公报
ง พิเศษ 143/62
关键日期
刊登皇家公报 2026-03-11 / 生效 2026-05-01
当前状态
已刊公报
法律层级
部令 · กฎ 层级
所属领域
海关贸易

生命周期

2026-03-11
刊登皇家公报
2026-05-01
生效
泰文原文(官方):公报 ง พิเศษ 143/62 · https://ratchakitcha.soc.go.th/documents/106966.pdf
字段可信度:日期 官方原文核对 · 文号 官方原文核对
引用本页:《商务部关于大米产品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TO)农业协定承诺配额内享受关税缴纳权利证明书发放的规程(第2号)佛历2569年》中文摘要,政策脉络 · 泰国,https://www.thaipolicy.com/p/th-gaz-20260311-wto-2-2569.html(泰文原文:https://ratchakitcha.soc.go.th/documents/1069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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