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
放宽
税务厅厅长公告:延长灾区遗产税申报与缴纳期限(第3号)
泰文原题:ประกาศอธิบดีกรมสรรพากร เรื่อง ขยายกำหนดเวลาการยื่นแบบแสดงรายการและชำระภาษีการรับมรดกให้แก่ผู้มีหน้าที่เสียภาษีในท้องที่ที่เกิดภัยพิบัติ (ฉบับที่ 3)
税务厅 (RD) 于 2026-03-11 在泰国皇家公报刊登《税务厅厅长公告:延长灾区遗产税申报与缴纳期限(第3号)》(公报 ง พิเศษ 143/62),2026-03-12 起生效。当前状态:已刊公报。
发文机关
税务厅 (RD)
公报
ง พิเศษ 143/62
刊登公报日
2026-03-11
生效日
2026-03-12
状态
已刊公报
法律层级
公告 · ประกาศ 层级
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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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因泰国南部多府发生洪灾,税务厅厅长依据《2012年遗产税法》第5条第二款,将受灾地区遗产税纳税人(ภ.ม.20表)的申报与缴纳期限予以延长。宋卡府1、2税务分局辖区内的纳税人,原期限为2026年11月13日至2027年3月31日的,延长至2027年4月30日;董里、沙敦、博他仑、北大年、也拉、那拉提瓦各税务分局辖区内的纳税人,原期限为2026年11月13日至2026年12月31日的,延长至2027年2月2日。此举使受影响纳税人免于缴纳滞纳金、附加费及刑事罚金。
正文要点
- 适用对象:南部受灾地区遗产税纳税人
- 宋卡1、2分局辖区申报期限延至2027年4月30日
- 董里、沙敦、博他仑、北大年、也拉、那拉提瓦延至2027年2月2日
- 延期期间免缴滞纳金、附加费及刑事罚金
- 申报表格为ภ.ม.20
要点速览
- 是什么
- 税务厅厅长公告:延长灾区遗产税申报与缴纳期限(第3号)
- 发文机关
- 税务厅 (RD)
- 公报
- ง พิเศษ 143/62
- 关键日期
- 刊登皇家公报 2026-03-11 / 生效 2026-03-12
- 当前状态
- 已刊公报
- 法律层级
- 公告 · ประกาศ 层级
- 所属领域
- 税务
生命周期
2026-03-11
刊登皇家公报
2026-03-12
生效
泰文原文(官方):公报 ง พิเศษ 143/62 · https://ratchakitcha.soc.go.th/documents/107030.pdf
字段可信度:日期 官方原文核对 · 文号 官方原文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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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页:《税务厅厅长公告:延长灾区遗产税申报与缴纳期限(第3号)》中文摘要,政策脉络 · 泰国,https://www.thaipolicy.com/p/th-gaz-20260311-3.html(泰文原文:https://ratchakitcha.soc.go.th/documents/1070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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