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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签发世界贸易组织(WTO)农业协定项下豆粕配额外关税待遇证明书的规程(用于人类食用生产工业及其他工业)佛历2569年

泰文原题:ระเบียบกระทรวงพาณิชย์ ว่าด้วยการออกหนังสือรับรองแสดงการได้รับสิทธิชำระภาษีนอกโควตาตามพันธกรณีตามความตกลงการเกษตรภายใต้องค์การการค้าโลก (WTO) สำหรับสินค้ากากถั่วเหลืองเพื่อใช้ในอุตสาหกรรมผลิตเพื่อมนุษย์บริโภค และเพื่อใช้ในอุตสาหกรรมอื่น ๆ พ.ศ. 2569

商务部 (MOC) 于 2026-02-06 在泰国皇家公报刊登《商务部关于签发世界贸易组织(WTO)农业协定项下豆粕配额外关税待遇证明书的规程(用于人类食用生产工业及其他工业)佛历2569年》(公报 ง พิเศษ 143/35),2026-01-01 起生效。当前状态:已刊公报。

发文机关
商务部 (MOC)
公报
ง พิเศษ 143/35
刊登公报日
2026-02-06
生效日
2026-01-01
状态
已刊公报
法律层级
部令 · กฎ 层级
稳定性
3 / 5

中文摘要

本规程依据内阁决议,规定为进口豆粕签发WTO农业协定项下配额外关税待遇证明书的规则、方法和条件。豆粕须原产于WTO成员国,进口数量不限,申请人须为自然人或法人,通过对外贸易厅电子系统提交发票、提单、原产地证等材料。证明书自签发之日起30天有效,进口须在设有植物检疫和食品药品检查站的关口进行,用于人类食用生产的豆粕须提供非转基因证明,进口后30天内须电子报告进口情况,未报告将被暂停签发下一次证明书。

正文要点

  • 豆粕须原产于WTO成员国,进口数量不限
  • 申请人须为自然人或法人,通过对外贸易厅电子系统提交申请
  • 证明书自签发之日起30天有效
  • 进口须在设有植物检疫和食品药品检查站的关口进行
  • 进口后30天内须电子报告,未报告将被暂停签发下一次证明书

要点速览

是什么
商务部关于签发世界贸易组织(WTO)农业协定项下豆粕配额外关税待遇证明书的规程(用于人类食用生产工业及其他工业)佛历2569年
发文机关
商务部 (MOC)
公报
ง พิเศษ 143/35
关键日期
生效 2026-01-01 / 刊登皇家公报 2026-02-06
当前状态
已刊公报
法律层级
部令 · กฎ 层级
所属领域
海关贸易

生命周期

2026-01-01
生效
2026-02-06
刊登皇家公报
泰文原文(官方):公报 ง พิเศษ 143/35 · https://ratchakitcha.soc.go.th/documents/104644.pdf
字段可信度:日期 官方原文核对 · 文号 官方原文核对
引用本页:《商务部关于签发世界贸易组织(WTO)农业协定项下豆粕配额外关税待遇证明书的规程(用于人类食用生产工业及其他工业)佛历2569年》中文摘要,政策脉络 · 泰国,https://www.thaipolicy.com/p/th-gaz-20260206-wto-2569.html(泰文原文:https://ratchakitcha.soc.go.th/documents/104644.pdf)
免责声明:本页为非官方翻译,仅供参考,如与泰文原文有出入,以泰文原文为准; 本内容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本站与泰国政府无隶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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