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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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标准强制产品生产商、出口商或进口商许可与审批部令(第3号)佛历2569年
泰文原题:กฎกระทรวงการขออนุญาตและการอนุญาตเป็นผู้ผลิต ผู้ส่งออก หรือผู้นำเข้าสินค้าเกษตร ตามมาตรฐานบังคับ (ฉบับที่ 3) พ.ศ. 2569
内政部 (MOI) 于 2026-02-24 在泰国皇家公报刊登《农业标准强制产品生产商、出口商或进口商许可与审批部令(第3号)佛历2569年》(公报 ก 143/15),2026-05-25 起生效。当前状态:已刊公报。
发文机关
内政部 (MOI)
公报
ก 143/15
刊登公报日
2026-02-24
生效日
2026-05-25
状态
已刊公报
法律层级
部令 · กฎ 层级
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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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该部令修订了佛历2563年农业标准强制产品生产商、出口商或进口商许可与审批部令第3条。要求持有出口或进口许可证的经营者,须在出口或进口前至少3天向许可机关申报,并按产品种类提交质量与安全认证证明;出口商还须在出口日前提交农产品原料来源及数量证明。本令自刊登次日起满90天生效。
正文要点
- 出口或进口商须在出口/进口前至少3天向许可机关申报
- 须按产品种类提交质量与安全认证证明
- 出口商须在出口日前提交原料来源及数量证明
- 许可机关收到申报后须出具申报回执
- 本令自刊登次日起满90天生效
要点速览
- 是什么
- 农业标准强制产品生产商、出口商或进口商许可与审批部令(第3号)佛历2569年
- 发文机关
- 内政部 (MOI)
- 公报
- ก 143/15
- 关键日期
- 刊登皇家公报 2026-02-24 / 生效 2026-05-25
- 当前状态
- 已刊公报
- 法律层级
- 部令 · กฎ 层级
- 所属领域
- 海关贸易
生命周期
2026-02-24
刊登皇家公报
2026-05-25
生效
泰文原文(官方):公报 ก 143/15 · https://ratchakitcha.soc.go.th/documents/107154.pdf
字段可信度:日期 官方原文核对 · 文号 官方原文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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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页:《农业标准强制产品生产商、出口商或进口商许可与审批部令(第3号)佛历2569年》中文摘要,政策脉络 · 泰国,https://www.thaipolicy.com/p/th-gaz-20260224-3-2569.html(泰文原文:https://ratchakitcha.soc.go.th/documents/1071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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