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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土地 放宽

土地分配中央委员会公告:关于在住宅与商业、农业及工业用地分配中,规定将土地划为住宅小区法人或其他法律实体办公场所的政策(第8号)佛历2568年

泰文原题:ประกาศคณะกรรมการจัดสรรที่ดินกลาง เรื่อง กำหนดนโยบายการจัดพื้นที่ให้เป็นที่ตั้งสำนักงานของนิติบุคคลหมู่บ้านจัดสรร หรือนิติบุคคลตามกฎหมายอื่น ในการจัดสรรที่ดินเพื่อที่อยู่อาศัยและพาณิชยกรรม การจัดสรรที่ดินเพื่อเกษตรกรรม และการจัดสรรที่ดินเพื่อการอุตสาหกรรม (ฉบับที่ 8) พ.ศ. 2568

内政部 (MOI) 于 2026-03-16 在泰国皇家公报刊登《土地分配中央委员会公告:关于在住宅与商业、农业及工业用地分配中,规定将土地划为住宅小区法人或其他法律实体办公场所的政策(第8号)佛历2568年》(公报 ง พิเศษ 143/68),2025-01-01 起生效。当前状态:已刊公报。

发文机关
内政部 (MOI)
公报
ง พิเศษ 143/68
刊登公报日
2026-03-16
生效日
2025-01-01
状态
已刊公报
法律层级
公告 · ประกาศ 层级
稳定性
2 / 5

中文摘要

本公告修订土地分配中央委员会关于住宅小区法人办公场所用地规定的政策,新增第3条:位于曼谷、市、镇、区级市或芭提雅市、且地块不超过32块、出售面积不超过2莱的小型住宅与商业用地分配项目,以及位于乡级行政组织、地块不超过50块、出售面积不超过5莱的项目,申请人无需划出住宅小区法人或其他法律实体办公场所用地;商业楼项目地块不超过20块、面积不超过2莱。上述项目不得为多个连续项目合并后超过规定数量或面积。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正文要点

  • 曼谷、市镇或芭提雅的小型住宅商业项目,地块≤32块且出售面积≤2莱,免设法人办公场所用地
  • 乡级行政组织项目地块≤50块且出售面积≤5莱,免设法人办公场所用地
  • 商业楼项目地块≤20块且出售面积≤2莱,免设法人办公场所用地
  • 上述项目不得为多个连续项目合并后超过规定数量或面积
  • 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至2027年12月31日

要点速览

是什么
土地分配中央委员会公告:关于在住宅与商业、农业及工业用地分配中,规定将土地划为住宅小区法人或其他法律实体办公场所的政策(第8号)佛历2568年
发文机关
内政部 (MOI)
公报
ง พิเศษ 143/68
关键日期
生效 2025-01-01 / 刊登皇家公报 2026-03-16
当前状态
已刊公报
法律层级
公告 · ประกาศ 层级
所属领域
房产土地

生命周期

2025-01-01
生效
2026-03-16
刊登皇家公报
泰文原文(官方):公报 ง พิเศษ 143/68 · https://ratchakitcha.soc.go.th/documents/108682.pdf
字段可信度:日期 官方原文核对 · 文号 官方原文核对
引用本页:《土地分配中央委员会公告:关于在住宅与商业、农业及工业用地分配中,规定将土地划为住宅小区法人或其他法律实体办公场所的政策(第8号)佛历2568年》中文摘要,政策脉络 · 泰国,https://www.thaipolicy.com/p/th-gaz-20260316-8-2568.html(泰文原文:https://ratchakitcha.soc.go.th/documents/108682.pdf)
免责声明:本页为非官方翻译,仅供参考,如与泰文原文有出入,以泰文原文为准; 本内容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本站与泰国政府无隶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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