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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厅公告:零售价格调查与数据收集准则、基准价格认定方法及销售场所
泰文原题:ประกาศกรมสรรพสามิต เรื่อง หลักเกณฑ์และวิธีการสำรวจและเก็บรวบรวมข้อมูลราคาขายปลีกสินค้า การพิจารณาราคาฐานนิยม และสถานที่ขายสินค้า
消费税厅 (EXCISE) 于 2026-03-30 在泰国皇家公报刊登《消费税厅公告:零售价格调查与数据收集准则、基准价格认定方法及销售场所》(公报 ง พิเศษ 143/85),2026-03-31 起生效。当前状态:已刊公报。
发文机关
消费税厅 (EXCISE)
公报
ง พิเศษ 143/85
刊登公报日
2026-03-30
生效日
2026-03-31
状态
已刊公报
法律层级
公告 · ประกาศ 层级
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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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本公告依据《佛历2520年建议零售价审议与公告部令》第5条,规定消费税厅对商品零售价格的调查、收集与核查准则,以及基准价格(ราคาฐานนิยม)的认定方法。公告将零售店分为五类(大型商场/超市/便利店等、小型杂货店、餐饮酒店等服务场所、汽车摩托车及电池专营店、线上销售店),并规定由税务官员、登记的生产商或进口商、酒类烟草销售许可持有人分别通过「消费税零售价格调查系统」报送数据。公告同时废止佛历2520年12月23日的旧公告。
正文要点
- 零售店分为五类:大型商场/超市/便利店、小型杂货店、餐饮酒店等服务场所、汽车摩托车电池专营店、线上销售店
- 税务官员、登记的生产商或进口商、酒类烟草销售许可持有人须按消费税厅规定期限调查收集零售价格
- 酒类烟草许可持有人及登记生产商/进口商的零售价格数据须通过「消费税零售价格调查系统」报送
- 系统发现申报价格与实际不符时,税务官员须到店核查并要求更正
- 基准价格取已核查的、出现最多的不含增值税零售价;建议零售价低于基准价一定比例时视为不实
要点速览
- 是什么
- 消费税厅公告:零售价格调查与数据收集准则、基准价格认定方法及销售场所
- 发文机关
- 消费税厅 (EXCISE)
- 公报
- ง พิเศษ 143/85
- 关键日期
- 刊登皇家公报 2026-03-30 / 生效 2026-03-31
- 当前状态
- 已刊公报
- 法律层级
- 公告 · ประกาศ 层级
- 所属领域
- 税务
生命周期
2026-03-30
刊登皇家公报
2026-03-31
生效
泰文原文(官方):公报 ง พิเศษ 143/85 · https://ratchakitcha.soc.go.th/documents/110434.pdf
字段可信度:日期 官方原文核对 · 文号 官方原文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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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页:《消费税厅公告:零售价格调查与数据收集准则、基准价格认定方法及销售场所》中文摘要,政策脉络 · 泰国,https://www.thaipolicy.com/p/th-gaz-20260330-a78062d79f.html(泰文原文:https://ratchakitcha.soc.go.th/documents/1104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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