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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港务局公告:关于曼谷港和林查班港拖船服务燃油附加费的征收

泰文原题:ประกาศการท่าเรือแห่งประเทศไทย เรื่อง การเรียกเก็บค่าธรรมเนียมพิเศษการใช้น้ำมันเชื้อเพลิงของการให้บริการเรือลากจูง ณ ท่าเรือกรุงเทพ และท่าเรือแหลมฉบัง

泰国港务局 (PAT) 于 2026-04-16 在泰国皇家公报刊登《泰国港务局公告:关于曼谷港和林查班港拖船服务燃油附加费的征收》(公报 ง พิเศษ 143/98),2025-04-01 起生效。当前状态:已刊公报。

发文机关
泰国港务局 (PAT)
公报
ง พิเศษ 143/98
刊登公报日
2026-04-16
生效日
2025-04-01
状态
已刊公报
法律层级
公告 · ประกาศ 层级
稳定性
2 / 5

中文摘要

泰国港务局发布公告,取消2022年12月23日关于曼谷港和林查班港拖船服务燃油附加费的旧公告,并重新规定新费率。曼谷港拖船(2000马力及以上)为每小时1501泰铢,林查班港为每小时2505泰铢,均不含增值税,自2025年4月1日起生效。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港务局将于每年1月1日、4月1日、7月1日和10月1日根据过去3个月柴油均价与2010年全年均价的差额进行审查,若计算结果变动超过5%则进行调整。

正文要点

  • 取消2022年12月23日旧公告,重新规定拖船燃油附加费。
  • 曼谷港:2000马力及以上拖船每小时1501泰铢(不含增值税)。
  • 林查班港:拖船每小时2505泰铢(不含增值税)。
  • 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
  • 每年1、4、7、10月1日审查费率,变动超5%时调整。

要点速览

是什么
泰国港务局公告:关于曼谷港和林查班港拖船服务燃油附加费的征收
发文机关
泰国港务局 (PAT)
公报
ง พิเศษ 143/98
关键日期
生效 2025-04-01 / 刊登皇家公报 2026-04-16
当前状态
已刊公报
法律层级
公告 · ประกาศ 层级
所属领域
海关贸易

生命周期

2025-04-01
生效
2026-04-16
刊登皇家公报
泰文原文(官方):公报 ง พิเศษ 143/98 · https://ratchakitcha.soc.go.th/documents/111942.pdf
字段可信度:日期 官方原文核对 · 文号 官方原文核对
引用本页:《泰国港务局公告:关于曼谷港和林查班港拖船服务燃油附加费的征收》中文摘要,政策脉络 · 泰国,https://www.thaipolicy.com/p/th-gaz-20260416-ca8f20f4ac.html(泰文原文:https://ratchakitcha.soc.go.th/documents/1119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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