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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厅公告:关于申请第一类酒类进口许可证者须具备酒类独家销售代理资格的规定

泰文原题:ประกาศกรมสรรพสามิต เรื่อง กำหนดการเป็นตัวแทนขายสุราที่จะนำเข้ามาในราชอาณาจักรแต่เพียงผู้เดียวสำหรับผู้ประสงค์จะขอใบอนุญาตประเภทที่หนึ่ง

消费税厅 (EXCISE) 于 2026-04-20 在泰国皇家公报刊登《消费税厅公告:关于申请第一类酒类进口许可证者须具备酒类独家销售代理资格的规定》(公报 ง พิเศษ 143/100),2026-04-21 起生效。当前状态:已刊公报。

发文机关
消费税厅 (EXCISE)
公报
ง พิเศษ 143/100
刊登公报日
2026-04-20
生效日
2026-04-21
状态
已刊公报
法律层级
公告 · ประกาศ 层级
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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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本公告依据《佛历2520年酒类进口许可部令》(经佛历2548年第三版修订)第3条第二款发布,规定申请第一类酒类进口许可证者,除葡萄酒和葡萄起泡酒外,须持有由境外生产商或商标权人出具的独家销售代理证明文件,证明须按公告附件的格式以书面形式出具。公告自发布次日起施行。

正文要点

  • 申请第一类酒类进口许可证者须有境外生产商或商标权人出具的独家代理证明
  • 葡萄酒和葡萄起泡酒不适用该独家代理证明要求
  • 证明须按公告附件规定格式以书面形式出具
  • 公告自发布次日起施行

要点速览

是什么
消费税厅公告:关于申请第一类酒类进口许可证者须具备酒类独家销售代理资格的规定
发文机关
消费税厅 (EXCISE)
公报
ง พิเศษ 143/100
关键日期
刊登皇家公报 2026-04-20 / 生效 2026-04-21
当前状态
已刊公报
法律层级
公告 · ประกาศ 层级
所属领域
海关贸易

生命周期

2026-04-20
刊登皇家公报
2026-04-21
生效
泰文原文(官方):公报 ง พิเศษ 143/100 · https://ratchakitcha.soc.go.th/documents/111485.pdf
字段可信度:日期 官方原文核对 · 文号 官方原文核对
引用本页:《消费税厅公告:关于申请第一类酒类进口许可证者须具备酒类独家销售代理资格的规定》中文摘要,政策脉络 · 泰国,https://www.thaipolicy.com/p/th-gaz-20260420-8f495e2972.html(泰文原文:https://ratchakitcha.soc.go.th/documents/1114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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