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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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促进委员会公告第 ป.5/2568 号:特殊临时居留签证(Smart Visa)的资格、标准与条件
泰文原题:ประกาศ สกท.ที่ ป.5/2568 เรื่อง คุณสมบัติ หลักเกณฑ์ และเงื่อนไข สำหรับการตรวจลงตราประเภทคนอยู่ชั่วคราวเป็นกรณีพิเศษ (Smart Visa)
投资促进委员会 (BOI) · 内阁 · 移民局 (IMM) 于 2025-02-18 在泰国皇家公报刊登《投资促进委员会公告第 ป.5/2568 号:特殊临时居留签证(Smart Visa)的资格、标准与条件》(文号 สกท. ป.5/2568)。当前状态: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
投资促进委员会 (BOI) · 内阁 · 移民局 (IMM)
文号
สกท. ป.5/2568
刊登公报日
2025-02-18
状态
现行有效
法律层级
公告 · ประกาศ 层级
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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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本公告依据内阁 2025 年 1 月 13 日决议,调整 Smart Visa 措施,仅保留面向初创企业(Startup)经营者的特殊临时居留签证,以减少与 LTR Visa 的重复,并推动 LTR Visa 成为高潜力外籍人士的主要签证。公告废止 2018 年 12 月 18 日第 ป.12/2561 号公告,规定申请人须在泰国设立目标产业初创企业并获相关政府机构认证、持股不少于注册资本 25% 或担任董事、持有不少于 60 万泰铢存款满 3 个月、购买覆盖在泰居留期间的健康保险;随行配偶及合法子女每人另需 18 万泰铢存款满 3 个月。获准者可在泰临时居留并免工作许可证工作,随行配偶可工作但不得超过被随行者的权利范围。
正文要点
- 仅保留面向初创企业(Startup)经营者的 Smart Visa,取消其他类别
- 申请人须在泰国目标产业设立初创企业并获政府机构认证
- 须持股不少于注册资本 25% 或担任公司董事
- 本人存款不少于 60 万泰铢、随行家属每人另加 18 万泰铢,均须持有满 3 个月
- 获准者免工作许可证在泰工作,随行配偶可工作但不超过被随行者权利
要点速览
- 是什么
- 投资促进委员会公告第 ป.5/2568 号:特殊临时居留签证(Smart Visa)的资格、标准与条件
- 发文机关
- 投资促进委员会 (BOI) · 内阁 · 移民局 (IMM)
- 文号
- สกท. ป.5/2568
- 关键日期
- 刊登皇家公报 2025-02-18
- 当前状态
- 现行有效
- 法律层级
- 公告 · ประกาศ 层级
- 所属领域
- 签证居留
生命周期
2025-02-18
刊登皇家公报
泰文原文(官方):文号 สกท. ป.5/2568 · https://www.boi.go.th/upload/content/por5_2568.pdf
字段可信度:日期 官方原文核对 · 文号 官方原文核对
字段可信度:日期 官方原文核对 · 文号 官方原文核对
引用本页:《投资促进委员会公告第 ป.5/2568 号:特殊临时居留签证(Smart Visa)的资格、标准与条件》中文摘要,政策脉络 · 泰国,https://www.thaipolicy.com/p/th-boi-20250218-136587.html(泰文原文:https://www.boi.go.th/upload/content/por5_25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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