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
收紧
消费税厅公告:电动汽车(汽车与摩托车)支持措施项下权利取得标准、方法与条件(第4号)
泰文原题:ประกาศกรมสรรพสามิต เรื่อง กำหนดหลักเกณฑ์ วิธีการ และเงื่อนไขการรับสิทธิตามมาตรการสนับสนุนการใช้ยานยนต์ไฟฟ้า ประเภทรถยนต์และรถจักรยานยนต์ (ฉบับที่ 4)
消费税厅 (EXCISE) 于 2026-02-03 在泰国皇家公报刊登《消费税厅公告:电动汽车(汽车与摩托车)支持措施项下权利取得标准、方法与条件(第4号)》(公报 ง พิเศษ 143/30),2026-02-04 起生效。当前状态:已刊公报。
发文机关
消费税厅 (EXCISE)
公报
ง พิเศษ 143/30
刊登公报日
2026-02-03
生效日
2026-02-04
状态
已刊公报
法律层级
公告 · ประกาศ 层级
稳定性
2 / 5
中文摘要
本公告修订消费税厅2022年3月21日关于电动汽车支持措施权利取得的公告,调整了负责审议权利申请的委员会定义,并新增担保要求:选择按第13条第2款(1)项执行的经营者须向消费税厅追加提交银行担保,担保期限至2038年6月30日,注册资本低于50亿泰铢的须担保5000万泰铢,50亿泰铢及以上的须担保2000万泰铢;选择按第13/1条执行的须按原规定金额提交担保至2026年12月31日。公告还规定以生产补偿进口的汽车不享有补贴,并对未达补偿生产比例者暂停发放补贴。
正文要点
- 选择按第13条第2款(1)项执行者须追加银行担保,期限至2038年6月30日
- 注册资本低于50亿泰铢者担保5000万泰铢,50亿泰铢及以上者担保2000万泰铢
- 选择按第13/1条执行者须按原金额提交担保至2026年12月31日
- 以生产补偿进口的汽车不享有补贴
- 补偿生产累计不足50%或低于预测15%时暂停发放补贴
要点速览
- 是什么
- 消费税厅公告:电动汽车(汽车与摩托车)支持措施项下权利取得标准、方法与条件(第4号)
- 发文机关
- 消费税厅 (EXCISE)
- 公报
- ง พิเศษ 143/30
- 关键日期
- 刊登皇家公报 2026-02-03 / 生效 2026-02-04
- 当前状态
- 已刊公报
- 法律层级
- 公告 · ประกาศ 层级
- 所属领域
- 税务
生命周期
2026-02-03
刊登皇家公报
2026-02-04
生效
泰文原文(官方):公报 ง พิเศษ 143/30 · https://ratchakitcha.soc.go.th/documents/101716.pdf
字段可信度:日期 官方原文核对 · 文号 官方原文核对
字段可信度:日期 官方原文核对 · 文号 官方原文核对
引用本页:《消费税厅公告:电动汽车(汽车与摩托车)支持措施项下权利取得标准、方法与条件(第4号)》中文摘要,政策脉络 · 泰国,https://www.thaipolicy.com/p/th-gaz-20260203-4.html(泰文原文:https://ratchakitcha.soc.go.th/documents/101716.pdf)
免责声明:本页为非官方翻译,仅供参考,如与泰文原文有出入,以泰文原文为准;
本内容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本站与泰国政府无隶属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