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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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9年关于某些水生动物进口、出口、过境、养殖或持有的许可申请与许可部令
泰文原题:กฎกระทรวงการขออนุญาตและการอนุญาตให้นำเข้า ส่งออก นำผ่าน เพาะเลี้ยง หรือมีไว้ในครอบครองซึ่งสัตว์น้ำบางชนิด พ.ศ. 2569
内政部 (MOI) 于 2026-02-11 在泰国皇家公报刊登《2569年关于某些水生动物进口、出口、过境、养殖或持有的许可申请与许可部令》(公报 ก 143/12)。当前状态:已刊公报。
发文机关
内政部 (MOI)
公报
ก 143/12
刊登公报日
2026-02-11
状态
已刊公报
法律层级
部令 · กฎ 层级
稳定性
3 / 5
中文摘要
该部令依据《2555年渔业紧急法令》第2条第1款和第3条第1款制定,废止原有的同类部令,重新规定对部长公告禁止进口、出口、过境、养殖或持有的某些水生动物的许可申请与审批程序。申请人原则上应通过电子方式办理,无法电子办理时按指定地点提交:曼谷地区向渔业检查站、检查站管理中心或渔船及水生动物产品检查科提交,其他府向当地渔业检查站或管理中心提交;养殖或持有类申请向曼谷渔业办公室或府渔业办公室提交。审批时须考虑国内种群数量、繁殖方式、稀有物种安全、生态影响等因素,转基因、外来或可能危害本地物种的水生动物须取得渔业厅生物多样性与生物安全委员会的进口同意文件。
正文要点
- 进口、出口、过境、养殖或持有受禁水生动物须向渔业主管部门申请许可证
- 原则上通过电子方式办理,无法电子办理时按指定地点提交申请
- 转基因、外来或可能危害本地物种的水生动物须取得生物安全委员会进口同意文件
- 用于养殖或持有的进口须附养殖许可证或持有许可证,除非能证明非用于养殖
- 许可证持有人须遵守许可证上载明的条件
要点速览
- 是什么
- 2569年关于某些水生动物进口、出口、过境、养殖或持有的许可申请与许可部令
- 发文机关
- 内政部 (MOI)
- 公报
- ก 143/12
- 关键日期
- 刊登皇家公报 2026-02-11
- 当前状态
- 已刊公报
- 法律层级
- 部令 · กฎ 层级
- 所属领域
- 海关贸易
生命周期
2026-02-11
刊登皇家公报
泰文原文(官方):公报 ก 143/12 · https://ratchakitcha.soc.go.th/documents/105323.pdf
字段可信度:日期 官方原文核对 · 文号 官方原文核对
字段可信度:日期 官方原文核对 · 文号 官方原文核对
引用本页:《2569年关于某些水生动物进口、出口、过境、养殖或持有的许可申请与许可部令》中文摘要,政策脉络 · 泰国,https://www.thaipolicy.com/p/th-gaz-20260211-2569.html(泰文原文:https://ratchakitcha.soc.go.th/documents/105323.pdf)
免责声明:本页为非官方翻译,仅供参考,如与泰文原文有出入,以泰文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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