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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港务局公告:关于在曼谷港区内收集泄漏的油类、化学品、危险品及其他物品的费用征收
泰文原题:ประกาศการท่าเรือแห่งประเทศไทย เรื่อง การเรียกเก็บค่าใช้จ่ายในการจัดเก็บน้ำมัน เคมีภัณฑ์ สินค้าอันตราย และสิ่งของอื่น ๆ ที่หกรั่วไหลในเขตท่าเรือกรุงเทพ
泰国港务局 (PAT) 于 2026-02-16 在泰国皇家公报刊登《泰国港务局公告:关于在曼谷港区内收集泄漏的油类、化学品、危险品及其他物品的费用征收》(公报 ง พิเศษ 143/43),2026-02-17 起生效。当前状态:已刊公报。
发文机关
泰国港务局 (PAT)
公报
ง พิเศษ 143/43
刊登公报日
2026-02-16
生效日
2026-02-17
状态
已刊公报
法律层级
公告 · ประกาศ 层级
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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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泰国港务局因曼谷港区内油类、化学品、危险品及其他物品泄漏事件频发,制定向污染责任方征收清理处置费用的标准。污染者须缴纳环境修复费(陆上危险品每次1万泰铢,油类、化学品及其他物品每次3000泰铢,水域每次2万泰铢)、设备服务费、除油剂及吸附材料费(按实际发生)、收集作业费(2000泰铢/小时)及其他费用和损失(按实际发生)。污染者还须在3日内将作业产生的废弃物运出并以正确方式处置。本公告自刊登次日起施行,并废止2010年8月15日的旧公告。
正文要点
- 污染者须缴环境修复费:陆上危险品每次1万泰铢,油类化学品等每次3000泰铢
- 水域泄漏环境修复费每次2万泰铢
- 收集作业费按2000泰铢/小时计收
- 设备、除油剂、吸附材料及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收取
- 污染者须在3日内将作业废弃物运出并正确处置
要点速览
- 是什么
- 泰国港务局公告:关于在曼谷港区内收集泄漏的油类、化学品、危险品及其他物品的费用征收
- 发文机关
- 泰国港务局 (PAT)
- 公报
- ง พิเศษ 143/43
- 关键日期
- 刊登皇家公报 2026-02-16 / 生效 2026-02-17
- 当前状态
- 已刊公报
- 法律层级
- 公告 · ประกาศ 层级
- 所属领域
- 海关贸易
生命周期
2026-02-16
刊登皇家公报
2026-02-17
生效
泰文原文(官方):公报 ง พิเศษ 143/43 · https://ratchakitcha.soc.go.th/documents/104271.pdf
字段可信度:日期 官方原文核对 · 文号 官方原文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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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页:《泰国港务局公告:关于在曼谷港区内收集泄漏的油类、化学品、危险品及其他物品的费用征收》中文摘要,政策脉络 · 泰国,https://www.thaipolicy.com/p/th-gaz-20260216-c139547229.html(泰文原文:https://ratchakitcha.soc.go.th/documents/104271.pdf)
免责声明:本页为非官方翻译,仅供参考,如与泰文原文有出入,以泰文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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