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本地雇主」的泰国政策
共 82 条,最新 2026-04-22。以下逐条摘录本站已收录条目的中文摘要,一切以泰文原文为准。
利好 劳工基金管委会公告:关于缓解中东冲突及泰国边境冲突经济危机贷款项目
劳工基金管委会批准设立总额5000万泰铢的贷款项目,用于缓解中东冲突及泰柬边境冲突导致的生活成本上涨对劳工的冲击。企业及国企内部的储蓄合作社或信用合作社可向劳工基金申请贷款,每社最高1000万泰铢,年利率2.00%,还款期最长3年,按月还本付息。合作社再向会员放贷,每人最高10万泰铢,合作社对会员收取的年利率不得超过5.00%。申请期为2026年5月1日起,直至预算用完或管委会宣布取消。
- 项目总预算5000万泰铢,由劳工基金拨付
- 合作社每社最高可借1000万泰铢,年利率2.00%,还款期最长3年
- 合作社向会员放贷每人最高10万泰铢,年利率不超过5.00%
社会保障法下医疗委员会公告:非因工受伤或患病补偿的准则与费率
该公告由社会保障法下医疗委员会发布,修订非因工受伤或患病补偿的准则与费率,主要增加参保人的牙科权益。公告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取代此前相关公告中第5条第(15)项。内容规定在公立或私立协议医疗机构接受牙科治疗时,社保办公室按实际必要费用支付,并设定各项牙科服务(如补牙、拔牙、洁牙、智齿手术、义齿)的最高支付标准。
- 参保人牙科治疗费用由社保办公室按实际必要费用支付,设最高限额。
- 公立协议医院补牙、洁牙、拔牙等不得向参保人额外收费,特殊门诊除外。
- 私立协议医院补牙、洁牙、拔牙年报销上限为900泰铢。
约束 反腐败合作委员会公告:关于政府采购金额门槛及经营者须制定的反腐败政策与方针最低标准(依据《2017年政府采购与物资管理法》第19条)(第2号)
本公告修订反腐败合作委员会关于政府采购金额门槛及经营者须制定的反腐败政策与方针最低标准的原公告。主要修改「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冲突」的定义,将利用职务、商业关系、亲属关系、配偶或未登记同居关系谋取私利的行为纳入其中;并规定反腐败政策标准的效力须覆盖自提交投标之日起至收到合同最后一期款项之日止。若原认证未覆盖至最后一期款项,经营者须在旧核查表到期前向政府机关提交新的核查表及证明材料。政府机关须在招标范围与采购公告中要求经营者具备该最低标准,并附核查表及证明材料,金额超过3亿泰铢的采购项目须全部满足相关条款方可视为合格。本公告自刊登次日起30天后生效。
- 扩大「利益冲突」定义,涵盖利用职务、商业、亲属、配偶或未登记同居关系谋取私利
- 反腐败政策标准须覆盖自投标日起至收到合同最后一期款项日
- 认证未覆盖至最后一期款项的,须在旧核查表到期前提交新核查表及证明
工业部公告:规定工业产品标准——食品链微生物学:β-葡萄糖醛酸酶阳性大肠杆菌计数通用方法 第1部分:44°C下使用滤膜和5-溴-4-氯-3-吲哚基-β-D-葡萄糖醛酸苷的菌落计数技术,佛历2569年
工业部依据工业产品标准法(佛历2511年)及其修订版,发布公告将食品链微生物学中β-葡萄糖醛酸酶阳性大肠杆菌计数的通用方法列为泰国工业产品标准(มอก. 4403 第1-2568号)。该标准等同采用ISO 16649-1:2018(E),规定在44°C下使用滤膜和显色培养基进行菌落计数的技术,适用于人类食品、动物饲料、食品生产环境样品及初级生产环节样品。公告自刊登次日起施行,取代此前相关标准。
- 将ISO 16649-1:2018(E)等同采用为泰国工业标准มอก. 4403 第1-2568号
- 规定44°C下用滤膜和显色培养基计数β-葡萄糖醛酸酶阳性大肠杆菌的方法
- 适用于人类食品、动物饲料、食品生产环境及初级生产样品
工业部公告:规定工业产品标准 纺织品——定量化学分析 第9卷 醋酯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苄醇法)佛历2569年
工业部依据《工业产品标准法》发布公告,将 ISO 1833-9:2019《纺织品——定量化学分析 第9部分:醋酯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苄醇法)》以重印方式等同采用为泰国工业标准,标准号为 มอก. 3305 第9卷-2568。该标准规定用苄醇法测定醋酯纤维与三醋酯纤维、聚丙烯纤维、弹性烯烃纤维、三聚氰胺纤维、聚丙烯/聚酰胺双组分纤维及聚丙烯酸酯纤维混合物中醋酯纤维的质量百分比。公告自刊登于政府公报之日起生效。
- 等同采用 ISO 1833-9:2019,标准号 มอก. 3305 第9卷-2568
- 规定用苄醇法测定醋酯纤维在混合物中的质量百分比
- 适用纤维包括醋酯、三醋酯、聚丙烯、弹性烯烃、三聚氰胺、聚丙烯/聚酰胺双组分及聚丙烯酸酯纤维
利好 全国交通警察总长关于豁免燃油运输车辆在曼谷、周边府及外府禁行规定的指令(为应对中东地区局势)(第2号)
该指令扩大对燃油运输车辆禁行规定的豁免范围,使其覆盖全国所有地区,以便向全国加油站运输燃油。豁免适用于此前关于宋干节期间禁止10轮以上货车通行部分道路的指令,以及关于禁止货车进入各府辖区的指令。指令自刊登之日起施行,至2026年4月30日止。
- 豁免燃油运输车辆在曼谷、周边府及外府的禁行限制
- 豁免范围扩大至全国所有地区
- 适用于宋干节期间10轮以上货车禁行指令及货车入府禁行指令
工业部公告:规定工业产品标准 纺织品——定量化学分析 第11卷 某些纤维素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硫酸法)佛历2569年
工业部依据工业产品标准法发布公告,将 ISO 1833-11:2017《纺织品——定量化学分析 第11部分:某些纤维素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硫酸法)》以完全相同内容重印方式采纳为泰国工业标准 มอก. 3305 第11卷-2568。该标准规定用硫酸法测定天然及人造纤维素纤维(棉、亚麻、大麻、苎麻、粘胶、铜氨、莫代尔、莱赛尔等)与聚酯、聚丙烯、弹性多酯、弹性烯烃及聚丙烯/聚酰胺双组分纤维混纺产品中纤维素纤维的质量百分比。标准共10页,自刊登次日起施行。
- 将 ISO 1833-11:2017 以完全相同内容重印方式采纳为泰国工业标准 มอก. 3305 第11卷-2568
- 规定用硫酸法测定混纺产品中纤维素纤维的质量百分比
- 适用纤维包括棉、亚麻、大麻、苎麻、粘胶、铜氨、莫代尔、莱赛尔等
约束 食品药品管理局办公室公告:关于申请修改第五类麻醉药品(非大麻或大麻各部位提取物)生产、进口或出口计划的准则
本公告依据《第五类麻醉药品(非大麻或大麻各部位提取物)生产、进口、出口、销售或持有许可部令》第53条,重新规定持证人申请修改生产、进口或出口计划的准则,并废止旧公告。持证人若无法按已提交的计划执行,须自无法执行之日起30日内向许可机关申请修改;涉及种植面积、种植地点、生产方式、进口或出口数量、目的地等变更的,须先经麻醉药品管制委员会同意。申请使用公告附件的แจ้ง表格。
- 适用对象为第五类麻醉药品(非大麻提取物)生产、进口或出口许可证持有人
- 无法按已提交计划执行时,须在30日内向许可机关申请修改计划
- 种植面积、地点、生产方式、进出口数量及目的地等变更须先经麻醉药品管制委员会同意
约束 商品与服务价格中央委员会公告 第3号(佛历2569年)关于调整管制商品信息申报措施
该公告将纸巾、面巾纸、洗发水、洗衣粉、洗衣液、洗洁精、卫生巾、块皂和液体皂等日常消费品原有的「变更销售项目或价格须提前申报」措施,改为「须事先获得中央委员会秘书长许可后方可销售」。原因是中东地区冲突持续推高进口原料和塑料包装成本,需防止经营者借机抬价。公告在全国范围内适用,自刊登次日起生效,为期一年,除非另行发布新公告。
- 适用商品:纸巾、面巾纸、洗发水、洗衣粉、洗衣液、洗洁精、卫生巾、块皂、液体皂
- 生产商、委托生产商、进口商、独家代理商变更销售项目或提高价格须事先获秘书长许可
- 申请须按秘书长规定的表格提交至商业部国内贸易厅中央委员会办公室
约束 商品与服务中央委员会办公室公告 第1号(佛历2569年)关于修订商品与服务中央委员会公告项下申报表格
本公告修订商品与服务中央委员会公告项下的申报表格,涉及卫生纸、面巾纸、洗发水、洗衣粉、洗衣液、洗洁精、卫生巾、香皂、液体皂及密封包装食用棕榈油等受控商品。公告废止原公告第2号(佛历2569年)中第13、25、23、25、25及mo条规定的旧表格,改用本公告附件的各类新表格(如กชร.、ชพส.、ผนซ.、ผลจ.、ผน.、สกล.等系列),并新增第55条,规定食用棕榈油按นป.10、นป.10/1、นป.10/2及นป.11表格申报。经营者须按新表格向中央委员会办公室申报成本、价格等详细信息。
- 废止旧申报表格,改用本公告附件新表格
- 涉及卫生纸、洗发水、洗衣粉、洗洁精、卫生巾、香皂、食用棕榈油等商品
- 食用棕榈油按นป.10、นป.10/1、นป.10/2及นป.11表格申报
约束 海事厅公告第39/2569号:关于进入船上封闭空间的建议(修订版)
海事厅发布公告,采纳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第MSC.581(110)号决议通过的《进入船上封闭空间修订建议》,作为进入船上缺氧、富氧、易燃或有毒气体等封闭空间的安全操作指引。公告要求船舶经营人、船员及岸上人员按此建议执行进入封闭空间的安全程序,以符合SOLAS公约和ISM规则的相关要求。
- 适用于所有类型船舶的船舶经营人、船员及岸上工作人员
- 进入封闭空间前须系统识别危险、评估风险并执行进入程序
- 封闭空间包括货舱、液货舱、泵房、燃油舱、隔离舱、压载舱等
约束 海事厅公告第37/2569号:关于《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第II-2章和第V章修正案
海事厅公告采纳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第MSC.550(108)号决议(2024年5月23日通过)对《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第II-2章和第V章的修正案。修正案涉及防火、探火与灭火(第II-2章)以及航行安全(第V章)相关条款,要求船舶的设计、建造、检验与发证符合修正后的标准。公告同时废止海事厅此前第191/2568号公告。
- 采纳IMO第MSC.550(108)号决议对SOLAS第II-2章和第V章的修正案
- 修正案涉及防火、探火、灭火及航行安全相关技术要求
- 船舶的设计、建造、检验与发证须符合修正后的标准
社会保障办公室公告:规定第33条和第39条参保人老年抚恤金(一次性退休金)的收益回报率
本公告依据2007年(佛历2550年)老年抚恤金给付标准部令第2(2)条发布,规定老年抚恤金(เงินบำเหน็จชราภาพ)的收益回报率及计算方法。收益按参保人与雇主缴纳的社保缴费及累计收益合计,以每年2.97%的利率计算,计算至参保人取得权利之日。该利率持续适用,直至社会保障办公室另行发布变更公告。
- 适用对象为第33条和第39条参保人
- 老年抚恤金收益回报率为每年2.97%
- 计算基数为社保缴费与累计收益之和
利好 投资促进委员会公告第5/2569号:促进泰外企业在汽车零部件生产业务中合资的措施
本公告为促进外国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与泰方合资投资,规定新项目和已获促进项目两类条件。新项目须为法人新设、泰方法人持股不低于注册资本20%且该泰方法人从事汽车及零部件行业不少于3年、另有泰籍自然人持股不低于20%,投资额不低于1亿泰铢(不含土地及流动资金),申请期为2569年首个工作日到2570年最后一个工作日,可获额外企业所得税免税3年但合计不超过5年。已获促进项目须由外资全资后修改股权比例,同样满足泰方持股20%、泰方法人从业3年、泰籍自然人持股20%、投资额不低于1亿泰铢,申请修改项目期限相同,免税待遇相同。
- 新项目须新设法人,泰方法人持股不低于注册资本20%,且该泰方法人从事汽车及零部件行业不少于3年
- 须有泰籍自然人持股不低于注册资本20%
- 投资额不低于1亿泰铢(不含土地及流动资金)
利好 投资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公告第 อ. 3/2568 号:关于依据国家目标产业竞争力提升政策委员会公告申请泰国企业竞争力提升措施下的投资促进
本公告由投资促进委员会办公室(BOI)发布,明确泰国企业依据国家目标产业竞争力提升措施申请投资促进的具体办法。申请者须为泰籍股东合计持股不低于51%的有限公司,中小企业最低投资额2000万泰铢、一般企业5000万泰铢,且须使用新机器。申请须于2026年1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之前提交,获批后须自颁发促进证书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运营计划。
- 申请者须为有限公司,泰籍个人和/或法人合计持股不低于51%
- 中小企业最低投资额2000万泰铢,一般企业5000万泰铢,不含土地和流动资金
- 项目须使用新机器,不允许延长机器进口期限
检查与认证标准委员会公告第4号(佛历2569年)依据佛历2551年国家标准化法关于制定国家检查与认证标准:循环经济——产品循环性数据表
该公告依据佛历2551年国家标准化法第13条第1款,由检查与认证标准委员会制定国家检查与认证标准「循环经济——产品循环性数据表」,标准编号 มตช. 59040-2569。标准规定了组织编制产品循环性数据表(PCDS)的要求,适用于各类、各规模及各种采购方式的产品,以便在不泄露商业秘密的前提下交换产品循环经济信息,并给出了数据表的管理与共享建议。该标准自刊登之日起生效。
- 制定国家标准 มตช. 59040-2569,规范产品循环性数据表(PCDS)
- 适用于各类、各规模及各种采购方式产品的组织
- 要求组织编制PCDS,以便在不泄露商业秘密下交换循环经济信息
检查与认证标准委员会公告第8号(佛历2569年)依据《佛历2551年国家标准化法》发布:规定国家检查与认证标准——环境管理——环境技术经济评估(Environmental techno-economic assessment)——原则、要求与建议
该公告依据《佛历2551年国家标准化法》第13条第1款,由检查与认证标准委员会发布,规定国家检查与认证标准《环境管理——环境技术经济评估(eTEA)——原则、要求与建议》,标准编号 มตช. 14076-2569。标准内容涵盖eTEA评估的原则、要求与建议,包括将经济分析与环境影响评估并行开展,并规定结果文件、基本假设、参数及评估方法等要求,适用于任何规模或生产水平的系统与流程。标准共23页,自刊登之日起施行。
- 规定国家检查与认证标准 มตช. 14076-2569,涉及环境技术经济评估(eTEA)
- eTEA为经济分析与环境影响评估并行的评估方法
- 标准规定结果文件、基本假设、参数及评估方法等要求
利好 大城府交通主管官员关于交通组织的规定「中东地区冲突局势期间燃油运输车辆通行豁免」(临时)
本规定由大城府交通主管官员依据《陆路交通法》发布,临时豁免燃油运输卡车在大城府辖区内全天24小时通行。适用期为2026年4月1日至4月30日。该豁免与全国警察总署此前批准的曼谷及周边地区同类豁免相衔接。
- 豁免对象为燃油运输卡车
- 适用区域为大城府辖区
- 允许全天24小时通行
标准制定与认证委员会公告第9号(佛历2569年)依据《佛历2551年国家标准化法》关于制定国家检查与认证标准:可持续活动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该公告依据《佛历2551年国家标准化法》第13(1)条,由标准制定与认证委员会发布,制定国家检查与认证标准「可持续活动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标准编号 มตช. 20121-2569。该标准规定了适用于任何类型活动或赛事组织的可持续管理体系要求,并提供实施指南,适用于希望建立、实施、维护和改进活动可持续管理体系的各类组织。标准自刊登之日起生效。
- 制定国家标准 มตช. 20121-2569,规定可持续活动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 适用于任何类型活动或赛事组织的可持续管理体系
- 可用于第一方自我声明、第二方相关方确认或第三方独立认证
利好 关于检查与认证标准委员会的公告第12号(佛历2569年)——依据《佛历2551年国家标准化法》发布的《国家检查与认证标准: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组织预防、控制和管理传染病指南》
该公告由检查与认证标准委员会依据《佛历2551年国家标准化法》第13(1)条发布,确立国家检查与认证标准,编号 มตช. 45006-2569,主题为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组织预防、控制和管理传染病指南。标准为组织提供防止或控制工作场所接触病原体、管理传染病相关风险的实践指引,适用于所有规模和所有行业的组织。该标准不涵盖医院、医学或生物实验室等已受专门传染病控制法规约束的机构。标准自刊登之日起生效。
- 确立国家标准 มตช. 45006-2569,为组织提供预防、控制和管理传染病的指南
- 适用于所有规模和所有行业的组织
- 不适用于医院、医学或生物实验室等已有专门法规的机构
检查与认证标准委员会公告第5号(佛历2569年)依据《佛历2551年国家标准化法》关于制定国家检查与认证标准:环境管理与循环经济——二次材料回收的可持续性与可追溯性——原则、要求与指南
该公告依据《佛历2551年国家标准化法》第13(1)条,由检查与认证标准委员会制定国家检查与认证标准,编号 มตช. 59014-2569,主题为环境管理与循环经济——二次材料回收的可持续性与可追溯性——原则、要求与指南。标准适用于希望以系统化、负责任方式回收二次材料的组织,涵盖生命周期和循环经济视角,不限定组织规模、类型和地点;标准不规定特定再生材料的质量标准,也不涵盖能源回收和过剩能源排放。标准自刊登之日起生效。
- 制定国家检查与认证标准 มตช. 59014-2569,涉及二次材料回收的可持续性与可追溯性
- 适用于希望系统化、负责任回收二次材料的组织,不限规模、类型和地点
- 标准不规定特定再生材料的质量标准,不涵盖能源回收和过剩能源排放
约束 检查与认证标准委员会公告第2号(佛历2569年)依据《佛历2551年国家标准化法》发布:规定国家检查与认证标准——食品安全基础方案 第6卷 经济动物饲料及宠物食品生产
该公告依据《佛历2551年国家标准化法》第13条第(1)款,由检查与认证标准委员会发布,规定国家检查与认证标准「食品安全基础方案——第6卷 经济动物饲料及宠物食品生产」,标准编号 มตช. 22002 เล่ม 6-2569。该标准与 ISO 22002-100 配套使用,规定为控制经济动物饲料及宠物食品(含相关原料)食品安全危害而建立、实施和维持基础方案(PRPs)的体系要求,适用于所有规模与复杂程度的组织,不适用于食品链其他环节或单独拆分使用。公告自刊登于政府公报之日起生效。
- 规定国家检查与认证标准 มตช. 22002 เล่ม 6-2569,涉及经济动物饲料及宠物食品生产
- 标准与 ISO 22002-100 配套使用,规定基础方案(PRPs)体系要求
- 适用于所有规模与复杂程度的组织,不适用于食品链其他环节或拆分使用
标准制定委员会关于检查与认证标准的公告第11号(佛历2569年)——依据《佛历2551年国家标准化法》发布,主题:规定国家检查与认证标准——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绩效评估指南
该公告依据《佛历2551年国家标准化法》第13(1)条,由检查与认证标准制定委员会发布,规定国家检查与认证标准《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绩效评估指南》,标准编号 มตช. 45004-2569。该标准为组织提供关于如何建立职业健康与安全(OH&S)绩效的监测、测量、分析和评估流程的指导,适用于所有类型、行业、风险等级、规模或地点的组织,可独立使用或作为OH&S管理体系的一部分,包括参照ISO 45001:2018的管理体系。标准自刊登之日起生效。
- 规定国家检查与认证标准 มตช. 45004-2569,主题为职业健康与安全绩效评估指南
- 适用于所有类型、行业、风险等级、规模或地点的组织
- 可独立使用或作为OH&S管理体系的一部分,包括参照ISO 45001:2018
检查与认证标准委员会公告第7号(佛历2569年)依据佛历2551年国家标准化法发布:规定国家检查与认证标准 温室气体——第4卷 ISO 14064-1应用指南
该公告依据佛历2551年国家标准化法第13(1)条,由检查与认证标准委员会发布,规定国家检查与认证标准「温室气体——第4卷 ISO 14064-1应用指南」,标准编号 มตช. 14064 เล่ม 4-2569。标准内容说明组织层面温室气体直接与间接排放及清除的量化与报告原则、概念和方法,包括组织边界界定、报告边界界定和温室气体报告,共152页。自刊登之日起生效。
- 规定国家检查与认证标准 มตช. 14064 เล่ม 4-2569,即ISO 14064-1应用指南
- 适用于组织层面温室气体直接与间接排放及清除的量化与报告
- 涵盖组织边界界定、报告边界界定和温室气体报告
国家统计局公告:2026年(第2-4季度)家庭信息通信技术使用情况调查实施办法细则
国家统计局将开展2026年第2至4季度(4月至12月)家庭信息通信技术使用情况调查,由工作人员持平板电脑入户访问个人家庭成员,了解2岁以上人口使用互联网、手机及家庭拥有电脑和联网情况。被抽中样本户的家庭成员有义务按公告规定提供信息,拒绝提供、不如实填报或不配合的,可处不超过3000泰铢罚款;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的,可处不超过3个月监禁或不超过5000泰铢罚款,或两者并罚。所收集数据仅用于统计、分析和研究,不涉及个人征税或居住身份,并将依统计法和个人资料保护法严格保密。
- 调查期为2026年4月至12月,覆盖全国城乡样本户
- 调查对象为样本户中2岁以上的家庭成员
- 工作人员持平板电脑入户访谈,须出示身份证件
约束 疾病控制厅公告:佛历2569年职业医学服务单位与环境医学服务单位登记受理机构名单
本公告依据《职业与环境疾病控制法》及卫生部相关部令,公布负责受理职业医学服务单位和环境医学服务单位登记的政府机构名单。受理机构包括各府公共卫生办公室、拉差巴差沙玛基金会、疾病控制厅职业与环境疾病科,以及第1至12疾病预防控制办公室,各自负责其辖区内的服务单位登记。公告自刊登后生效,具体名单见附件。
- 各府公共卫生办公室负责受理辖区内职业医学和环境医学服务单位登记
- 拉差巴差沙玛基金会负责曼谷地区相关服务单位登记
- 第1至12疾病预防控制办公室负责其辖区内的服务单位登记
约束 职业与环境疾病控制委员会公告:污染源的类型、规模和特征及受影响或可能受影响人群的类型或群体(第2号)佛历2569年
该公告为《职业与环境疾病控制法》项下第25条配套细则,新增附件,将特定类型和规模的工业设施列为污染源,并要求其所有者或占有者通过已登记的服务单位对可能受污染影响的居民开展健康监测。涉及造纸厂碱回收炉和石灰窑、石油精炼催化裂化装置、玻璃熔炉、水泥窑及熟料冷却机、钢铁冶炼炉、铅熔炉等,按产能设定门槛(如50吨/日、100百万BTU/小时、3000吨/日、100吨/日、10吨/日)。公告自刊登之日起180天后生效。
- 适用对象:造纸、石油精炼、玻璃、水泥、钢铁、铅熔炼等特定工业设施的所有者或占有者。
- 义务:须通过已登记的服务单位对可能受污染影响的居民进行健康监测。
- 监测对象:15岁以下儿童、孕妇、60岁以上老人及患慢性肺病、哮喘、心血管疾病者。
检验与认证标准委员会公告第1号(佛历2569年)依据佛历2551年国家标准化法发布:规定国家检验与认证标准——食品安全基础方案 第2卷 餐饮服务
该公告依据佛历2551年国家标准化法第13(1)条,由检验与认证标准委员会发布,规定国家检验与认证标准《食品安全基础方案 第2卷 餐饮服务》,标准编号 มตช. 22002 เล่ม 2-2569。该标准与 ISO 22002-100 配套使用,规定餐饮服务中为消费者提供食品或外卖的食品安全基础方案(PRPs)的建立、实施与保持要求。适用于餐厅、酒店、流动餐车、自动售货机、机构、工作场所(学校或工厂食堂)以及交通工具上的旅客餐饮服务,不论组织规模和复杂程度;不适用于外送厨房或生产非即时食用食品的工业厨房,也不适用于食品供应链的其他环节。标准自刊登之日起生效。
- 规定国家检验与认证标准 มตช. 22002 เล่ม 2-2569,与 ISO 22002-100 配套使用
- 适用于餐厅、酒店、流动餐车、自动售货机、学校或工厂食堂及交通工具餐饮
- 不适用于外送厨房、工业厨房及食品供应链其他环节
检查与认证标准委员会公告第3号(佛历2569年)依据《佛历2551年国家标准化法》发布:规定国家检查与认证标准——食品安全基础方案——第100卷:食品、饲料及包装供应链要求
该公告依据《佛历2551年国家标准化法》第13条第(1)款发布,规定国家检查与认证标准《食品安全基础方案——第100卷:食品、饲料及包装供应链要求》,标准编号 มอก. 22002 เล่ม 100-2569。标准内容为食品、饲料及包装供应链中基础方案(PRPs)的建立、实施与保持的共同要求,适用于所有规模的组织,以配合食品安全管理体系(FSMS)控制食品安全危害。标准共22页,自刊登之日起施行。
- 规定食品、饲料及包装供应链的基础方案(PRPs)共同要求
- 标准编号 มอก. 22002 เล่ม 100-2569,共22页
- 适用于所有规模的相关组织,配合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使用
约束 龙仔厝府交通主管官员规定(临时)第1/2569号:关于禁止10轮及以上货车在龙仔厝府部分路段特定时段通行
该临时规定禁止10轮及以上货车在龙仔厝府两条指定路段于每日02:30至05:30及12:00至15:00通行,涉及那拉乌提路(从市政5巷口至本田路口与拉玛二路交叉处)以及吉玛尼路-合作社路-阔坎路(从吉玛尼路口至合作社路-阔坎路5+100公里处,即邦亚帕克镇市政区边界)。规定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至2026年8月31日止,违反者依陆路交通法处理。
- 禁止10轮及以上货车在龙仔厝府指定路段通行
- 禁行时段为每日02:30-05:30和12:00-15:00
- 涉及那拉乌提路和吉玛尼路-合作社路-阔坎路两路段
工业部公告:规定工业产品标准——数字可寻址照明接口 第250卷 特殊要求——集成电源(设备类型49)佛历2569年
工业部依据《工业产品标准法》发布公告,将数字可寻址照明接口标准(มอก. 62386 第250-2568号)规定为工业产品标准,适用于符合IEC 62386-102标准的控制装置中的总线电源。标准内容涵盖范围、引用文件、定义、一般要求、电气特性要求、总线电源、协议结构、传输、时序、操作方法、变量申报及指令定义,共13页。公告自刊登于政府公报之日起施行。
- 规定数字可寻址照明接口第250卷为工业产品标准
- 标准编号มอก. 62386 เล่ม 250-2568,共13页
- 适用于符合IEC 62386-102标准的控制装置中的总线电源
约束 工业部公告:规定工业产品标准——数字可寻址照明接口 第202卷:控制装置的特殊要求——自容式应急照明灯具(1类设备)佛历2569年
工业部依据《工业产品标准法》发布公告,将数字可寻址照明接口标准(มอก. 62386 第202-2568号)列为工业产品标准,适用于按IEC 61347-2-7规定的自容式应急照明灯具的控制装置,且须符合IEC 62386-102;不适用于IEC 62386-220规定的集中供电应急照明控制装置。公告自刊登次日起生效,同时废止佛历2563年(2020年)第5742号相关公告。
- 规定มอก. 62386 第202-2568号数字可寻址照明接口标准
- 适用于自容式应急照明灯具的控制装置(1类设备)
- 控制装置须符合IEC 62386-102
约束 工业部公告:规定工业产品标准——额定电压超过150 kV至不超过500 kV的挤包绝缘高压电缆及其附件——试验方法与要求,佛历2569年
工业部依据《工业产品标准法》发布公告,将额定电压超过150 kV(Um=170 kV)至不超过500 kV(Um=550 kV)的挤包绝缘高压电缆及其附件的试验方法与要求列为工业产品标准,标准编号 มอก. 62067-2568。该标准适用于固定安装的单芯电缆及附件,不适用于海底电缆等特殊电缆,也不涵盖挤包绝缘电缆与纸绝缘电缆之间的连接件。公告自刊登于政府公报之日起施行。
- 标准编号 มอก. 62067-2568,共87页,适用于额定电压超150 kV至500 kV的挤包绝缘高压电缆及附件
- 规定试验方法与性能要求,涵盖例行试验、抽样试验、型式试验及预鉴定试验
- 不适用于海底电缆等需特殊试验条件的电缆,也不涵盖与纸绝缘电缆的连接件
约束 工业部公告:规定工业产品标准——数字可寻址照明接口 第103卷 一般要求——控制装置 佛历2569年
工业部依据《工业产品标准法》发布公告,将数字可寻址照明接口第103卷(一般要求——控制装置)列为工业产品标准,标准编号 มอก. 62386 第103-2568号,共73页。该标准适用于以数字信号控制照明电子设备的控制装置,内容涵盖电气特性、总线供电、协议结构、时序、操作方法及指令定义等。公告同时废止佛历2563年(2020年)发布的相关旧标准。
- 将数字可寻址照明接口第103卷控制装置列为工业产品标准
- 标准编号 มอก. 62386 第103-2568号,共73页
- 适用于以数字信号控制照明电子设备的控制装置
工业部公告:规定工业产品标准《数字可寻址照明接口 第102部分:一般要求——控制装置》佛历2569年
工业部依据《工业产品标准法》发布公告,将《数字可寻址照明接口 第102部分:一般要求——控制装置》(มอก. 62386 第102-2568号)规定为工业产品标准,适用于以数字信号控制电子照明设备的控制装置。公告自刊登次日起施行,并废止佛历2563年(2020年)第5661号相关公告。标准文本共82页,由泰国工业标准协会制定并负责销售与保存。
- 将มอก. 62386 第102-2568号规定为工业产品标准
- 适用于以数字信号控制的电子照明控制装置
- 标准共82页,由泰国工业标准协会制定
约束 工业部公告:规定工业产品标准——数字可寻址照明接口 第101卷 一般要求——系统组件 佛历2569年
工业部依据《工业产品标准法》发布公告,将数字可寻址照明接口(DALI)第101卷一般要求——系统组件列为工业产品标准,标准编号 มอก. 62386 卷101-2568,共66页。该标准适用于以数字信号控制照明电子设备的系统总线组件,不涵盖控制方法、算法、数据交换及电磁兼容(EMC)要求。公告自刊登次日起施行,并废止此前佛历2563年(2020年)第5660号相关公告。
- 规定 มอก. 62386 卷101-2568 为数字可寻址照明接口系统组件标准
- 适用于以数字信号控制照明电子设备的系统总线组件
- 控制方法、算法、数据交换及电磁兼容(EMC)不在标准范围内
约束 能源部公告:关于从油罐车向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机场地面支持设备、油罐及为机场航空器加油的油罐车加油或注油的条件、标准与方法,佛历2569年
本公告依据《油罐车运输石油产品部令》第55条发布,规定了从油罐车向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机场地面支持设备(GSE)、油罐以及为机场航空器加油的油罐车加油或注油的条件与操作标准。油罐车经营者必须安排操作人员在加油全程进行监督,并须遵守防火、防爆、接地、设备间距、警示标志等具体要求,例如禁止在加油点周围5.2米内产生火焰或火花、电气设备须为防爆型、须准备至少13升吸油材料、接地电阻不得超过25欧姆等。
- 油罐车经营者必须安排操作人员全程监督加油作业
- 加油点周围至少5.2米内禁止产生火焰或火花
- 距加油点水平2米、垂直0.5米内的电气设备须为防爆型
约束 公共卫生部公告:关于草药产品生产的原则、方法和条件(依据2019年草药产品法)(第3号)2026年
本公告修订依据《草药产品法》制定的草药产品生产原则、方法和条件,针对高风险生产工艺的草药产品生产许可证持有人及生产场所操作负责人。公告要求上述人员遵守附件1规定的生产标准;年产值5亿泰铢以上的口服草药药品也纳入适用范围。公告自刊登次日起60天后生效。
- 高风险生产工艺的草药产品生产许可证持有人及操作负责人须遵守附件1的生产标准
- 年产值5亿泰铢以上的口服草药药品纳入适用范围
- 小型生产者可自愿申请适用高风险或低风险生产标准
部令:关于仅针对大麻或汉麻植物提取物的第五类毒品生产、进口、出口、销售或持有许可(佛历2569年)
该部令依据《毒品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仅针对大麻或汉麻植物提取物(被列为第五类毒品)的生产、进口、出口、销售或持有许可制度。申请人须按电子政务法律办理,仅限官方禁毒、医疗、分析研究或工业用途,且生产、进口、出口主体须为非外国人的法人、政府机构或泰国红十字会。该部令自公报公布之日起三十天后生效,并废止此前关于汉麻和大麻的两份部令。
- 仅针对大麻或汉麻植物提取物(第五类毒品)的生产、进口、出口、销售或持有
- 申请人须通过电子系统办理,无法电子办理时前往食药监局或府公共卫生办公室
- 生产、进口、出口主体须为非外国人的法人、政府机构或泰国红十字会
约束 玛克基亚街道行政组织条例:养猪管控,佛历2567年
该条例由玛克基亚街道行政组织依据《街道委员会与街道行政组织法》及《公共卫生法》制定,用于管控辖区内养猪活动。条例要求养猪场与社区、宗教场所、学校、医院、政府机构及公共水源保持规定距离:少于50头不少于1000米,50至500头不少于1500米,超过500头不少于2000米。猪舍须为独立建筑、地面坚固易清洁、有足够空间和通风采光,超过500头须安装水帘除臭并采用畜牧厅标准猪舍模式。养殖场须有污水处理系统、每日至少清理粪便两次,禁止将猪粪或垃圾丢弃在公共场所或公共水源。
- 养猪场与社区、学校、医院等距离:少于50头不少于1000米
- 至500头不少于1500米,超过500头不少于2000米
- 超过500头须安装水帘除臭并采用畜牧厅标准猪舍模式
南寮乡行政组织条例:犬猫饲养与放养管控,佛历2566年
该条例由南寮乡行政组织(ตำบลน้ำเลา)依《乡镇委员会与乡镇行政组织法》及《公共卫生法》制定,在其辖区内管控犬猫的饲养与放养。条例将公共道路、水源附近、政府机关、学校等列为绝对禁止饲养或放养区,其余全境须遵守登记、狂犬病防控及卫生管理措施。犬猫所有者须为每只犬猫登记并领取身份标识,所有权变更、新获得、出生、迁出、死亡或失踪须在15天(出生为30天)内申报,并须为犬猫接种狂犬病疫苗、发现疑似症状24小时内报告。
- 公共道路、水源附近、政府机关、学校等区域绝对禁止饲养或放养犬猫。
- 犬猫所有者须向乡行政组织登记每只犬猫并领取身份标识。
- 所有权变更、新获得、迁出、死亡或失踪须15天内申报,出生须30天内申报。
约束 全国交通警察总长关于宋干节期间禁止10轮及以上货车在部分道路通行的规定(2569年)
该规定在2569年宋干节期间禁止10轮及以上货车在若干国道特定路段双向通行,涉及彭世洛、北榄坡、北标、呵叻、龙仔厝、巴真、沙缴、武里南等府的多条公路。禁行时段为宋干节前后两个区间,共约8天。同一府内确有需要的货车可向该府交通警察负责人申请许可,跨府通行须向公路警察指挥官申请。
- 禁止10轮及以上货车在指定国道部分路段双向通行
- 禁行时段为宋干节前后两个区间,共约8天
- 涉及彭世洛、北榄坡、北标、呵叻、龙仔厝、巴真、沙缴、武里南等府路段
约束 私立教育促进委员会关于私立学校教师、教育人员、职员及学生登记册编制的规程 佛历2569年
本规程依据《私立学校法》佛历2550年制定,废止佛历2563年的旧规程,允许系统内私立学校以电子方式编制教师、教育人员、职员及学生登记册,并设立中央电子登记系统。学校校长或受指派登记员须负责登记册的录入、核查、更新,确保准确完整及时;个人资料的处理须遵守个人资料保护法。登记册须包含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国籍、出生日期、住址、学历、职务、薪金等法定项目,学生登记册另须含家长及监护人信息、入学与离校记录。登记对象有权查阅本人记录并须确认所提交信息的准确性。
- 系统内私立学校须以电子方式编制教师、教育人员、职员及学生登记册
- 校长或受指派登记员负责登记册的录入、核查与更新,确保准确完整及时
- 登记册须含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国籍、出生日期、住址、学历、职务、薪金等法定项目
约束 工业部公告:规定工业产品标准 电力轨道系统 第1卷 一般要求 佛历2569年
工业部依据《工业产品标准法》发布公告,将电力轨道系统(powertrack systems)第1卷一般要求列为泰国工业标准(มอก. 61534 第1卷-2568)。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277V单相交流或480V两相/三相交流、50Hz或60Hz、额定电流不超过63A的电力轨道系统,用于住宅、商业及工业场所的电力分配。标准规定了使用环境条件(环境温度-5℃至+40℃、海拔不超过2000米等)、测试要求及不适用范围(电缆槽系统、母线槽系统、灯具供电轨道系统)。公告自刊登之日起施行。
- 将电力轨道系统第1卷一般要求列为泰国工业标准 มอก. 61534 第1卷-2568
- 适用额定电压≤277V单相或≤480V两/三相、额定电流≤63A的电力轨道系统
- 使用环境:温度-5℃至+40℃、海拔≤2000米、无过度污染
约束 工业工厂厅公告:关于注册为制冷系统检查工程师的标准与方法及制冷系统检查报告的编制,佛历2569年
本公告依据工业部关于制冷系统机械与设备安全检验标准及相关人员的公告,规定工厂经营者须按附件กปภ.วศ2.1-1表格编制制冷系统检查报告;申请注册为制冷系统检查工程师或续期注册证书,原则上须通过工业工厂厅指定的电子方式提交,无法电子办理时可到厅按กปภ.วศ2.2-1表格提交;注册证书或续期证书原则上也以电子方式发放,无法电子办理时按กปภ.วศ2.2-2或2.2-3表格发放。
- 工厂经营者须按กปภ.วศ2.1-1表格编制制冷系统检查报告
- 注册为制冷系统检查工程师或续期须以电子方式提交申请
- 无法电子办理时可到工业工厂厅按กปภ.วศ2.2-1表格提交
约束 陆路运输厅公告:规定陆路运输法项下车辆制动系统与缓速系统的特性、工作系统、效能与性能,以及底盘型式认证的标准、方法和条件,佛历2568年
本公告废止佛历2555年关于制动系统特性与底盘型式认证的旧公告,重新规定车辆制动系统(行车制动、辅助制动、驻车制动)及缓速系统的特性、工作系统、效能与性能要求,并规定底盘型式认证的标准、方法和条件。适用对象为按陆路运输法登记的客车、货车及挂车,要求制动衬片不得含石棉、制动系统不受电磁或电场影响,并须设置故障警示灯。
- 废止佛历2555年旧公告,重新规定制动系统与底盘型式认证要求
- 制动衬片不得含石棉,制动系统不得受磁场或电场影响
- 行车制动须含主制动与辅助制动系统,驻车制动须用机械装置锁定
利好 全国交通警察总长关于豁免燃油运输卡车在曼谷、周边府及各地通行禁令以应对中东局势的规定
为应对中东局势对泰国燃油供应管理的影响,该规定豁免燃油运输卡车适用此前禁止10轮以上卡车及拖车在曼谷及周边地区通行的多项交通警察规定,以便向全国加油站运送燃油。豁免自刊登之日起生效,至2026年4月30日止。
- 豁免对象为向加油站运送燃油的卡车
- 豁免曼谷及周边禁止10轮以上卡车及拖车通行的多项规定
- 豁免自刊登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
约束 工业部公告:规定工业产品标准——固定式液流电池储能系统 第2(2)卷 安全要求 佛历2569年
工业部依据《工业产品标准法》发布公告,将固定式液流电池储能系统的安全要求列为工业产品标准,标准编号 มอก. 62932 第2(2)-2568号。该标准适用于最大电压不超过1500V DC的固定式液流电池系统及其安装,规定降低人员、财产和环境风险的条款与测试方法,涵盖商业和工业用途的室内外非危险区域。标准共33页,自刊登次日起施行。
- 适用于最大电压不超过1500V DC的固定式液流电池系统及安装
- 标准编号 มอก. 62932 第2(2)-2568号,共33页
- 规定安全要求、测试方法及风险防护措施
约束 工业部公告:规定工业产品标准——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安全 第2(104)部分:从空调和制冷设备中回收和/或再生利用制冷剂的电器的特殊要求,佛历2569年
工业部依据《工业产品标准法》发布公告,将IEC 60335-2-104:2021标准以等同采用方式(reprinting)确立为泰国工业标准 มอก. 60335 第2(104)-2568号,适用于从空调、热泵及制冷设备中回收和/或再生利用制冷剂的电器。标准涵盖单相额定电压不超过300V、其他设备不超过600V的电器,包括供维修人员在商店、轻工业和农场使用的设备。公告自刊登于政府公报之日起生效。
- 确立 มอก. 60335 第2(104)-2568号工业标准,等同采用IEC 60335-2-104:2021
- 适用于从空调、热泵及制冷设备回收和/或再生利用制冷剂的电器
- 单相电器额定电压不超过300V,其他设备不超过600V
约束 工业部公告:规定工业产品标准 非织造布——试验方法 第18卷 抓样法断裂拉伸强度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 佛历2569年
工业部依据《工业产品标准法》发布公告,规定非织造布(ผ้าไม่ทอ)抓样法测定断裂拉伸强度和断裂伸长率的工业产品标准,标准编号 มอก. 3590 第18卷-2567,共22页。该标准规定在调湿状态或湿态下测定非织造布的断裂拉伸强度和断裂伸长率,使用等速伸长型(CRE)拉伸试验机,并涵盖等速加荷型(CRL)试验机。公告同时废止佛历2566年(2023年)发布的同一标准旧版公告。
- 规定非织造布抓样法断裂拉伸强度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方法
- 标准编号 มอก. 3590 第18卷-2567,共22页
- 适用调湿状态或湿态,使用等速伸长型(CRE)拉伸试验机
工业部公告:规定工业产品标准 金属材料——布氏硬度试验 第1卷 试验方法 佛历2569年
本公告依《工业产品标准法》制定金属材料布氏硬度试验方法标准(มอก. 2170 第1卷-2567),适用于固定式和移动式硬度试验机。公告自刊登次日起生效,并废止佛历2548年(2005年)第3354号相关公告。标准文本共24页,由泰国工业标准协会制定并销售。
- 规定金属材料布氏硬度试验方法标准 มอก. 2170 第1卷-2567
- 适用于固定式和移动式硬度试验机
- 标准共24页,含正文及附录ก、ข、ค
工业部公告:规定工业产品标准 非织造布——试验方法 第3卷 试样全幅宽拉伸断裂强力与断裂伸长率的测定 佛历2569年
工业部依据《工业产品标准法》发布公告,将非织造布试验方法标准 มอก. 3590 第3卷-2567 列为工业产品标准,规定用全幅宽拉伸法测定非织造布的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包括干态(调湿)和湿态两种条件,并规定A型(试样宽25毫米)和B型(试样宽50毫米)两种试验方法。标准共22页,自刊登于政府公报之日起施行。
- 规定非织造布断裂强力与断裂伸长率的全幅宽拉伸试验方法
- 含A型(试样宽25毫米)和B型(试样宽50毫米)两种方法
- 适用调湿(干态)和湿态两种试验条件
工业部公告:规定工业产品标准《制冷系统测试》佛历2569年
工业部依据《工业产品标准法》发布公告,将《制冷系统测试》列为工业产品标准(มอก. 4228-2567)。该标准适用于以压缩机驱动、采用蒸汽压缩原理的制冷系统的性能测试,涵盖压缩、冷凝、蒸发回路及相关管路与附件,不适用于吸收式、蒸汽喷射式制冷系统,也不涵盖家用冰箱、商用冷柜、空调等成品制冷设备的适用性测试。标准共26页,自公告刊登次日起施行。
- 规定工业产品标准 มอก. 4228-2567《制冷系统测试》
- 适用于压缩机驱动、蒸汽压缩原理的制冷系统性能测试
- 不涵盖吸收式、蒸汽喷射式制冷系统及家用冰箱、空调等成品
利好 内政部公告:关于依据2568年11月11日内阁决议,对老挝、缅甸和越南籍外籍人士给予特别居留许可(第2号)
本公告修订内政部此前关于老挝、缅甸、越南籍外籍人士特别居留许可的公告,因上述人员无法按期完成劳工部公告规定的程序,故延长其居留期限。已由雇主或获授权人代为向就业厅提交工作许可申请者,可在特别居留期限届满后继续居留95天,以办理劳工部公告规定的程序并进行身份信息采集;已提交补充材料者,可继续居留122天,以办理护照或替代文件、申请临时居留签证并加盖居留许可章。公告自2568年2月25日起施行。
- 适用对象为老挝、缅甸、越南籍外籍人士
- 已提交工作许可申请者可在特别居留期满后继续居留95天
- 已提交补充材料者可在特别居留期满后继续居留122天
工业部公告:规定工业产品标准——防护服:化学防护服试验方法 第1卷 气体向外泄漏阻力的测定(内部压力试验)佛历2569年
工业部依据《工业产品标准法》发布公告,将化学防护服气体向外泄漏阻力的试验方法列为工业产品标准,标准编号 มอก. 4237 第1-2567卷。该标准规定了两套试验方法(最低配置的方法1和更严格配置的方法2),用于评估防护服对空气经开口、紧固件、接缝、重叠区、孔洞等向外泄漏的阻力,共14页。公告自刊登于政府公报之日起施行。
- 将化学防护服气体向外泄漏试验方法定为工业产品标准 มอก. 4237 第1-2567卷
- 规定方法1(最低配置)和方法2(更严格配置)两套试验方法
- 评估空气经开口、紧固件、接缝、重叠区、孔洞等向外泄漏的阻力
利好 财政部公告:延长受灾地区纳税人申报及缴纳税款期限(第16号)
因宋卡府发生洪灾,纳税人无法正常经营并按期申报缴税,财政部依据《税法典》第3条之八第二款批准延长宋卡府第一、第二税务区办事处辖区内纳税人的申报和缴税期限。涉及增值税、特定商业税、预扣税及企业所得税等,相关申报和缴税期限一律延至2026年4月30日,免除滞纳金、罚款及刑事罚金。
- 适用宋卡府第一、第二税务区办事处辖区内所有纳税人
- 增值税、特定商业税、预扣税及企业所得税申报缴税期限延至2026年4月30日
- 免除因逾期产生的滞纳金、罚款及刑事罚金
利好 财政部公告:延长受灾地区纳税人申报和缴纳税款期限(第15号)
由于泰国南部部分府发生洪灾,纳税人无法正常经营和按期申报缴税,财政部依据《税法典》第3条之二第二款,批准延长受灾地区纳税人申报和缴纳税款的期限,以免除滞纳金、附加费和罚款。适用范围为第12区税务办公室下辖的董里、沙敦、博他仑、北大年、也拉、那拉提瓦各府税务分局。相关申报和缴税期限延长至2026年2月2日。
- 适用地区:第12区税务办公室下辖的董里、沙敦、博他仑、北大年、也拉、那拉提瓦各府税务分局
- 延长申报和缴税期限至2026年2月2日
- 涵盖2025年10月和11月纳税月份
技能发展促进委员会公告:规定国家技能标准测试费率(第3号)
本公告修订国家技能标准测试费率,新增酒店客房清洁员(一级,每次不超过1,000泰铢)和计算机使用(生成式AI,二级,每次不超过250泰铢)两个测试工种,并调整农业拖拉机修理工、楼宇电工、移动自动机器人开发员、工业自动化与机器人系统焊接工等工种的测试费率。适用于参加国家技能标准测试的劳动者及组织测试的机构。
- 新增酒店客房清洁员一级测试费每次不超过1,000泰铢
- 新增计算机使用(生成式AI)二级测试费每次不超过250泰铢
- 农业拖拉机修理工一级测试费调整为每次不超过2,000泰铢
利好 工业工厂厅公告:工厂环境专职人员的资质、培训与标准考试(第2号)佛历2569年
本公告修订佛历2555年工业工厂厅关于工厂环境专职人员资质、培训与标准考试的公告,取消原第15条和第35条,并允许第15、25、30、31、33、35条等规定的培训与考试程序通过电子方式办理,即通过工业部客户登记系统或工业工厂厅计算机网络进行。公告自刊登之日起施行。
- 取消原公告第15条和第35条
- 培训与标准考试可通过电子系统办理
- 电子渠道为工业部客户登记系统或工业工厂厅网络
约束 劳工部关于依据《劳动保护法》B.E.2541(1998)扣押、冻结及拍卖财产的规定 B.E.2569(2026)
该部令废止并取代劳工与社会福利部 B.E.2555(2012)关于扣押、冻结及拍卖财产的规定,重新规定对依法应向劳工援助基金缴款或偿还基金已垫付款项的义务人进行财产扣押、冻结和拍卖的规则与程序。自公报公布之日起满九十天生效。劳工检查员有权向金融机构、土地厅、陆运厅等查询义务人财产,并可请求登记机关临时中止相关登记。
- 废止劳工与社会福利部 B.E.2555(2012)关于扣押、冻结及拍卖财产的规定
- 适用于依法应向劳工援助基金缴款或偿还基金垫付款项的义务人
- 劳工检查员可向金融机构、土地厅、陆运厅等查询义务人财产
约束 工业部公告:规定工业产品标准——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安全 第2(122)部分:商用洗衣机特殊要求 佛历2568年
工业部依据《工业产品标准法》发布公告,制定商用洗衣机安全标准 มอก. 60335 第2(122)-2568号,采用IEC 60335-2-122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单相)或480V(其他)的商用电动洗衣机,包括洗衣店、社区洗衣房等公共场所使用的设备,以及酒店、医院、餐厅等场所由专业人员操作的设备。标准涵盖防触电、温升、漏电、机械危险、防火等安全要求,共42页。
- 制定商用洗衣机工业产品标准 มอก. 60335 第2(122)-2568号
- 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单相或480V其他的商用电动洗衣机
- 涵盖洗衣店、社区洗衣房及酒店、医院、餐厅等场所使用的设备
利好 根据《税法典》发布的所得免税皇家法令(第805号)佛历2569年
该皇家法令对个人及公司或法人合伙提供两类所得税免税:一是个人购买并安装屋顶、楼顶或建筑物上接入电网的太阳能发电设备及安装费,按实付金额但合计不超过20万泰铢;二是个人及公司或法人合伙为高效机器设备或节能材料支出费用的50%。太阳能设备支出须在法令生效日至佛历2569年12月31日期间支付,每个纳税年度仅可享受一次,且不得与第4条免税重复使用。节能设备支出须取得能源部替代能源发展与能效厅及发电局颁发的5星级能效标签,同样限于法令生效日至佛历2569年12月31日。享受免税须向增值税登记经营者支付并取得电子版税务发票,且不得将同一支出用于其他皇家法令或部令的免税,也不得用于投资促进法、目标产业竞争力提升法或东部经济走廊法下已免征法人所得税的业务。
- 个人购买安装接入电网的屋顶太阳能设备及安装费,按实付金额免税但合计不超过20万泰铢
- 个人及公司或法人合伙为高效机器或节能材料支出费用的50%可免征所得税
- 节能设备须获替代能源发展与能效厅及发电局5星级能效标签
食品药品管理局公告:关于依据佛历2555年医疗器械销售许可与发证部令规定表格的公告(佛历2569年)
食品药品管理局依据佛历2555年医疗器械销售许可与发证部令第2条,重新规定医疗器械销售许可相关表格,以适应当前情况。公告自刊登次日起六十天后生效,同时废止佛历2555年7月15日的旧公告。销售许可申请、许可证、续期、迁址或变更、修改许可事项分别使用ข.พ.1、บ.ข.พ.1、ข.พ.2、ข.พ.3、ข.พ.5等表格;旧公告生效前已提交且仍在审理中的申请视为按本公告提交,旧许可证继续有效至到期或被依法吊销。
- 医疗器械销售许可申请、发证、续期、迁址及变更均须使用新规定表格
- 公告自刊登次日起六十天后生效
- 旧公告(佛历2555年7月15日)被废止
食品药品管理局公告:关于依据《佛历2552年医疗器械生产场所注册规则、程序及条件部令》规定表格的公告(佛历2569年)
食品药品管理局发布公告,更新依据《佛历2552年医疗器械生产场所注册规则、程序及条件部令》所规定的各类表格。公告自刊登次日起六十天后生效,同时废止此前四份相关表格公告。医疗器械生产场所注册须使用本公告附件的表格,包括注册申请表(ส.ผ.1)、注册证(บ.ส.ผ.1)、续期申请表(ส.ผ.2)、迁址或变更申请表(ส.ผ.3)、注册证变更申请表(ส.ผ.5)。公告生效前已提交且仍在审批中的申请视为按本公告提交,此前已签发的注册证继续有效至到期或被依法吊销。
- 医疗器械生产场所注册须使用本公告规定的表格,包括注册、续期、迁址、变更等五类表格。
- 公告自刊登次日起六十天后生效,此前四份相关表格公告同时废止。
- 生效前已提交且仍在审批中的申请视为按本公告提交,审批机关可要求补充材料。
约束 渔业厅公告:关于商业渔船进出渔港申报的准则和办法(佛历2569年)
本公告依据《渔业紧急法令》第51(3)条发布,废止此前2019年12月5日的同类公告。要求30总吨以上渔船船主,以及10总吨以上使用双拖网、板拖网、撑杆拖网、围网、鲭鱼围网、鲭鱼罩网等渔具的渔船船主,每次出海或返港均须在出港前至少1小时至14小时内,通过Single Window 4 Fishing Fleet系统或PIPO 1表格向进出港申报控制中心申报。公告还规定了出港后不得先于申报时间离港、返港后不得先于申报时间卸货、变更靠港目的须在3日内以PIPO 3表格申报、遇海难等须在7日内以PIPO 4表格申报等要求。
- 总吨以上渔船,及10总吨以上使用双拖网、板拖网、撑杆拖网、围网、鲭鱼围网、鲭鱼罩网的渔船须申报进出港
- 每次出海或返港须在出港前至少1小时至14小时内申报
- 可通过Single Window 4 Fishing Fleet系统或PIPO 1表格向进出港申报控制中心申报
利好 税务厅厅长关于所得税的公告(第467号):规定公司或法人合伙企业在国内培训研讨会支出免征所得税的准则、方法和条件
本公告依据相关皇家法令授权,规定公司或法人合伙企业为提升员工能力、且有利于本企业业务而举办国内培训研讨会所支付费用的所得税免征准则、方法和条件。可免税的支出包括研讨会场地费、住宿费、交通费及相关支出,以及依法注册的旅行社和导游服务费,但须为2026年10月25日至12月15日期间发生的研讨会支出。企业须编制培训项目并留存文件备查,且已依相关法令享受免税者不得重复享受。电子发票或电子收据须由增值税登记经营者或规定出票人开具。
- 适用对象:举办国内员工培训研讨会的公司或法人合伙企业
- 可免税支出含场地费、住宿费、交通费、旅行社及导游服务费
- 支出须发生于2026年10月25日至12月15日期间
约束 蓬诺克镇行政组织条例:关于粪便与垃圾管理,佛历2568年
该条例由蓬诺克镇行政组织(องค์การบริหารส่วนตำบลโป่งนก)依据《镇委员会与镇行政组织法》及《公共卫生法》制定,规范辖区内粪便与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及利用。条例规定了三类许可证的收费标准:收集运输许可证每份1000泰铢(有效期1年),处置许可证每份5000泰铢(有效期5年),利用许可证每份5000泰铢(有效期5年);若采用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或可减少温室气体的技术,则按上述费率的90%收取。此外,条例还规定了按月收取的垃圾收集运输服务费标准,并设定了分阶段的费率调整。
- 收集运输粪便垃圾许可证每份1000泰铢,有效期1年
- 处置及利用粪便垃圾许可证每份5000泰铢,有效期5年
- 采用清洁能源或减排技术可享许可证费90%优惠
渔业厅关于核准虾饲料生产所需小麦进口量及出具虾饲料生产用小麦数量证明的规定 佛历2569年
本规定由渔业厅厅长依据《佛历2535年国家行政组织法》第32条发布,取代佛历2568年7月25日的旧规定。商务部规定进口小麦用于虾饲料生产可豁免收购国内饲料玉米,但须出示渔业厅出具的虾饲料生产用小麦数量证明。渔业厅核准的进口量以生产必需为限,小麦在虾饲料中的配比不得超过百分之二十,或按饲料玉米政策与管理委员会(นบขพ.)决议执行。申请、通知、提交材料及出具文件原则上须通过电子方式办理,无法电子办理时向渔业厅水产饲料研究与开发处提交。
- 进口小麦用于虾饲料生产须先取得渔业厅出具的用量证明,方可豁免收购国内饲料玉米
- 小麦在虾饲料中配比不得超过20%,或按นบขพ.委员会决议执行
- 申请、通知及材料提交原则上须以电子方式办理
利好 财政部公告:延长受灾地区纳税人申报及缴纳税款期限(第14号)
因信武里府发生洪灾,财政部依据《税法典》第3条之八第二款,批准延长信武里府税务局第5区下属城市信武里、帕侬武里、因武里三个税务分局辖区内纳税人的申报和缴税期限。适用税种包括预扣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特定商业税和印花税,涉及2025年10月纳税月及2025年11月5日至30日期间的印花税。原须于2025年11月3日或经延至11月17日(电子申报)的申报,延至2025年12月15日;企业所得税延至2025年12月15日;增值税和特定商业税(不含房地产销售)延至2025年12月15日。
- 适用信武里府三个税务分局辖区内的纳税人
- 涵盖预扣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特定商业税、印花税
- 年10月纳税月申报延至2025年12月15日
陆路运输厅公告:允许在具备车辆追踪系统的通讯设备上使用“DLT GPS-NOTICE”应用程序替代七座以下载客出租车行车记录仪(佛历2568年)
陆路运输厅发布公告,允许七座以下载客出租车(出租车)司机在具备车辆追踪系统的通讯设备上安装“DLT GPS-NOTICE”应用程序,以替代法律规定的行车记录仪,同时废止此前的“DLT Driver”应用程序公告。司机须在开车前通过该应用程序完成身份验证,并在载客期间全程开启该应用程序。曼谷地区出租车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府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已安装“DLT Driver”的司机须在车辆年检前或年检当日更换为“DLT GPS-NOTICE”。
- 七座以下载客出租车司机可用“DLT GPS-NOTICE”应用替代法定行车记录仪。
- 司机须在开车前通过该应用完成身份验证,载客期间须全程开启。
- 曼谷地区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府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约束 泰国港务局公告:关于在曼谷港区内收集泄漏的油类、化学品、危险品及其他物品的费用征收
泰国港务局因曼谷港区内油类、化学品、危险品及其他物品泄漏事件频发,制定向污染责任方征收清理处置费用的标准。污染者须缴纳环境修复费(陆上危险品每次1万泰铢,油类、化学品及其他物品每次3000泰铢,水域每次2万泰铢)、设备服务费、除油剂及吸附材料费(按实际发生)、收集作业费(2000泰铢/小时)及其他费用和损失(按实际发生)。污染者还须在3日内将作业产生的废弃物运出并以正确方式处置。本公告自刊登次日起施行,并废止2010年8月15日的旧公告。
- 污染者须缴环境修复费:陆上危险品每次1万泰铢,油类化学品等每次3000泰铢
- 水域泄漏环境修复费每次2万泰铢
- 收集作业费按2000泰铢/小时计收
利好 财政部公告:关于延长通过电子代扣代缴系统缴纳税款期限的补充规定
财政部依据《税法典》第3条之八第二款发布公告,延长通过电子代扣代缴系统(e-Withholding)缴纳税款的期限。适用对象为按《税法典》第3条之十五及第305号部令负有代扣代缴义务、且属于第155号部令(经第355号部令修订)第2条(13/5)项所列应税所得的纳税人。对2026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应缴纳的税款,缴款期限延长至2026年4月30日,以免除滞纳金、罚款及刑事处罚。
- 适用对象:通过电子代扣代缴系统缴税的代扣代缴义务人
- 涉及第155号部令第2条(13/5)项规定的应税所得
- 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应缴税款可延至2026年4月30日
约束 考通镇行政组织市场条例 佛历2567年
该条例由考通镇行政组织(องค์การบริหารส่วนตำบลเขาทอง)依据《乡镇委员会及乡镇行政组织法》和《公共卫生法》制定,用于规范其辖区内的市场经营。条例将市场分为有建筑结构(第一类)和无建筑结构(第二类)两类,规定任何人设立市场须先取得当地主管官员(即镇长)的许可证,变更、扩大或缩小市场场地也须获得书面许可。市场选址须距离污染源、养殖场、污物或垃圾处理场不少于100米,除非有经公共卫生官员认可的防护措施。条例自刊登于政府公报次日起施行。
- 设立市场须先取得镇长(当地主管官员)签发的许可证。
- 变更、扩大或缩小市场场地须另行获得书面许可。
- 市场选址须距污染源、养殖场、污物或垃圾处理场不少于100米。
约束 工业部公告:关于曼谷地区工厂锅炉与热媒锅炉烟囱排放空气中污染物限值的规定 佛历2569年
本公告依据工厂法相关部令,对位于曼谷、使用锅炉或热媒锅炉的第3类工厂设定烟囱排放污染物限值:使用气体燃料时粉尘不超过20毫克/立方米,使用液体或固体燃料时不超过6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不超过20ppm;氮氧化物(以二氧化氮计)不超过100ppm。检测须采用美国环保署规定方法或工业厅认可的其他方法,结果按1大气压、25摄氏度、干基、过量空气50%或氧气3%折算。公告自刊登次日起施行,但公告前已取得工厂经营许可证的工厂自佛历2569年7月1日起适用。
- 适用曼谷地区使用锅炉或热媒锅炉的第3类工厂
- 气体燃料粉尘≤20毫克/立方米,液体或固体燃料≤60毫克/立方米
- 二氧化硫≤20ppm,氮氧化物(以NO2计)≤100ppm
破产财产管理人公告:绝对破产接管令 [红案号 ล.889/2569 AEC & Andaman Trading 有限公司 债务人]
税务厅作为原告向中央破产法院起诉 AEC & Andaman Trading 有限公司,法院于 2026 年 1 月 27 日对该债务人作出绝对破产接管令。自命令之日起,破产财产管理人独自有权管理债务人业务及财产;持有债务人债务或财产者须自知悉命令起 1 个月内向破产财产管理人申报,违反者罚款不超过 20 万泰铢。债权人须自本公告刊登日起 2 个月内提交清偿申请。
- 法院于 2026 年 1 月 27 日对该公司作出绝对破产接管令
- 自命令日起破产财产管理人独自管理债务人业务及财产
- 持有债务人债务或财产者须自知悉起 1 个月内申报
利好 税务厅厅长公告关于所得税(第466号)规定企业所得税免征的准则、方法和条件,适用于为酒店经营相关资产的扩建、改造、扩建或改良而支付的所得
本公告依据《税法典》第3条之十三、第4条及第4条之十一,以及第800号皇家法令(2025年)关于免征所得税的规定,为企业所得税免征制定准则、方法和条件。适用于按酒店法经营酒店业务的法人,其用于酒店相关资产的扩建、改造、扩建或改良的支出,在2025年10月2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支付,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但不超过该资产价值的100%。纳税人须在2026年3月31日前向税务厅提交免征申请,并提交资产使用报告。
- 适用于按酒店法经营酒店业务的法人
- 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支出为2025年10月2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支付的酒店资产扩建、改造、扩建或改良费用
- 免征金额不超过资产价值的100%
约束 空尼永亚特拉镇行政组织关于固体废物与垃圾管理费率及免收费用的条例 佛历2568年
该条例由空尼永亚特拉镇行政组织(位于北榄府邦波县)制定,规定在其辖区内固体废物与垃圾管理相关许可证的收费标准及减免条件。许可证收费包括:收集运输许可证每份5,000泰铢、处置许可证每份35,500泰铢、资源化利用许可证每份25,000泰铢;若采用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或可减少温室气体的技术,则分别减为5,500泰铢、33,350泰铢和22,500泰铢。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服务费按月或按次收取,按月收费分阶段调整,按量计费以120公斤/200升/0.2立方米为一个单位。条例自刊登次日起施行。
- 收集运输固体废物许可证每份5,000泰铢,处置许可证每份35,500泰铢,资源化利用许可证每份25,000泰铢。
- 采用清洁能源或减排技术可减免许可证费用,分别降至5,500、33,350和22,500泰铢。
- 垃圾收集运输服务按月收费,小量(≤120公斤/月)分阶段收费30、51、22泰铢/月。
社会保险法下医疗委员会公告:非因工受伤或患病的医疗待遇标准与费率
本公告修订社会保险法下非因工受伤或患病医疗待遇的医疗服务费率标准,适用于按诊断相关分组(DRGs)中调整后相对权重(AdjRW)大于或等于2的住院患者。社保办公室将按每1个调整后相对权重12,000泰铢的固定费率向指定医疗机构支付医疗费用,并要求办公室在支付前进行审核并向医疗委员会报告。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至2025年12月31日止。
- 适用于非因工受伤或患病的参保住院患者
- AdjRW≥2的病例按每1个调整后相对权重12,000泰铢固定费率支付
- 指定医疗机构须提供医疗服务至治疗结束,不得向参保人收取医疗费(社保范围外服务除外)
社会保障法医疗委员会公告:关于提高社会保障体系参保人就医可及性的医疗服务标准与费率
本公告由社会保障法医疗委员会发布,规定社会保障办公室向签约医疗机构支付脑卒中取栓术(Thrombectomy)和心血管介入手术的医疗服务费标准。脑卒中取栓术按DRG相对权重每AdjRW支付15,000泰铢;心血管手术按每次治疗打包价(Package)支付,涵盖治疗期间并发症费用。签约医疗机构须在参保人到达后2小时内完成脑卒中取栓术,术后30天内覆盖并发症治疗,并在30天、3个月、6个月和1年进行随访,且不得向参保人或指定医疗机构额外收费。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至2026年12月31日。
- 脑卒中取栓术按DRG相对权重每AdjRW支付15,000泰铢
- 心血管介入手术按每次治疗打包价支付,涵盖并发症费用
- 签约医院须在参保人到达后2小时内完成脑卒中取栓术
技能发展促进委员会公告:国家技能标准测试参加者资格——服务与商业职业领域农业拖拉机维修工种
本公告废止2009年9月10日关于农业拖拉机维修工种测试参加者资格的旧公告,重新规定该工种国家技能标准测试的参加资格。测试分1至3级:1级须年满15周岁,并具备至少1年相关工作经验、或不少于30小时技能培训(或200小时职业培训)、或不低于职业证书(ปวช.)同等学历三者之一;2级、3级须先取得前一级证书并再积累至少1年相关工作经验,或前一级测试总分不低于80%。
- 废止2009年9月10日旧资格公告,重新规定农业拖拉机维修工种测试资格
- 级:年满15周岁,且满足1年工作经验、30小时技能培训(或200小时职业培训)、职业证书学历之一
- 级:取得1级证书后再有至少1年相关工作经验,或1级测试总分不低于80%
技能发展促进委员会公告:国家技能标准——商业与服务职业领域:农业拖拉机维修工
本公告依据《技能发展促进法》发布,废止2009年9月10日关于农业拖拉机维修工国家技能标准的旧公告,重新规定该职业的国家技能标准。标准分为3个等级:1级涵盖使用前一般检查与基本保养、更换机油与滤芯、检查燃油/冷却/制动等系统;2级涵盖拆卸检查气缸盖、喷油嘴、活塞、离合器、变速箱、液压泵、启动马达、发电机及维修估价与沟通;3级涵盖发动机无力、冒烟、无法启动、油耗异常、液压举升故障、转向沉重、充电与照明故障、换挡困难等故障分析,以及共轨系统故障码读取与清除。
- 废止2009年9月10日农业拖拉机维修工国家技能标准公告
- 新标准分3个等级:1级基本保养、2级拆装检修、3级故障分析
- 级包括检查安全、制动、机油、滤芯、冷却、灯光、喇叭等
技能发展促进委员会公告:国家技能标准测试方法及国家技能标准测试合格证书的颁发——服务业与商业职业领域,农业拖拉机维修工,1级
本公告废止旧公告,重新规定服务业与商业职业领域农业拖拉机维修工1级国家技能标准测试的方法与合格证书颁发规则。知识考试为50道五选一选择题、1小时、满分50分(占总分20%),须达60%方可参加能力考试;能力考试为10项实操、3小时10分钟、满分300分(占总分80%),每项须达70%。两部分合计须达70%方视为通过,证书有效期为自颁发之日起10年。
- 知识考试:50道五选一选择题,1小时,满分50分,占总分20%,须达60%才能进入能力考试
- 能力考试:10项实操,3小时10分钟,满分300分,占总分80%,每项须达70%
- 两部分合计须达70%方视为通过国家技能标准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