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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厅公告:关于规定进口至泰王国的酒类质量标准

泰文原题:ประกาศกรมสรรพสามิต เรื่อง กำหนดมาตรฐานคุณภาพสุราที่นำเข้ามาในราชอาณาจักร

消费税厅 (EXCISE) 于 2026-04-20 在泰国皇家公报刊登《消费税厅公告:关于规定进口至泰王国的酒类质量标准》(公报 ง พิเศษ 143/100)。当前状态:已刊公报。

发文机关
消费税厅 (EXCISE)
公报
ง พิเศษ 143/100
刊登公报日
2026-04-20
状态
已刊公报
法律层级
公告 · ประกาศ 层级
稳定性
2 / 5

中文摘要

本公告依据《消费税法》授权,废止此前两份关于进口酒类质量标准的消费税厅公告,并重新规定进口酒类(含烈酒、啤酒、葡萄酒、起泡酒及发酵酒)的质量标准。进口酒类须符合公告规定的酒精含量、化学性质、食品添加剂及污染物标准,检测方法以AOAC或等效方法为准,争议时以AOAC方法为判定依据。公告自刊登之日起施行。

正文要点

  • 进口酒类须符合公告规定的酒精含量、化学性质、食品添加剂及污染物标准
  • 检测方法采用AOAC或等效方法,争议时以AOAC为判定依据
  • 啤酒甲醇不超过50毫克/立方分米,乙基氨基甲酸酯不超过50微克/立方分米
  • 葡萄酒等醛类不超过160毫克/立方分米,甲醇不超过420毫克/立方分米
  • 废止此前两份相关公告,自刊登之日起施行

要点速览

是什么
消费税厅公告:关于规定进口至泰王国的酒类质量标准
发文机关
消费税厅 (EXCISE)
公报
ง พิเศษ 143/100
关键日期
刊登皇家公报 2026-04-20
当前状态
已刊公报
法律层级
公告 · ประกาศ 层级
所属领域
海关贸易

生命周期

2026-04-20
刊登皇家公报
泰文原文(官方):公报 ง พิเศษ 143/100 · https://ratchakitcha.soc.go.th/documents/111486.pdf
字段可信度:日期 官方原文核对 · 文号 官方原文核对
引用本页:《消费税厅公告:关于规定进口至泰王国的酒类质量标准》中文摘要,政策脉络 · 泰国,https://www.thaipolicy.com/p/th-gaz-20260420-0cddb33e38.html(泰文原文:https://ratchakitcha.soc.go.th/documents/111486.pdf)
免责声明:本页为非官方翻译,仅供参考,如与泰文原文有出入,以泰文原文为准; 本内容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本站与泰国政府无隶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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